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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调整郁南县下放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的通知(郁府办〔2025〕13 号)

郁府办〔2025〕13 号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调整郁南县

下放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

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推进深化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经县深化乡镇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8月28日印发了《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郁南县下放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郁府办〔2020〕9号)共下放111项事项,并于2022年11月21日印发了《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调整郁南县下放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郁府办〔2022〕6号),调整为99项事项;2023年10月10日印发了《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郁南县下放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郁府办〔2023〕22号)共下放37项事项,2025年2月11日印发了《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郁府〔2025〕11号)共下放29项事项;三批共下放165项事项。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部门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更新,部分事项不能很好地与上级文件精神相契合,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政府十七届九十七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十四届第157次)研究同意并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调整郁南县下放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由原来的下放的165项事项调整为65项事项(第一批由下放99项事项调整至下放28项;第二批由下放37项事项调整至下放9项事项;第三批由下放29项事项调整至下放28项事项,继续由各镇人民政府进行实施)。(详见附件)

  为确保精简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工作落实到位,请各镇各相关单位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下放调整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重新评估梳理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对调整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

  二、各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好承接下放的各项权力事项的工作标准和运行流程,确保事项承接到位,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附件:郁南县调整下放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65项).xlsx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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