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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理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的通知(郁府办函〔2025〕89 号)

郁府办函〔2025〕89 号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

规范办理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也是自然资源部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事项。为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规划许可,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规划许可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规划许可集中统一管理

  (一)严格落实规划许可的法定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要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法定行政许可事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和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乡镇履职事项清单落实工作,自2025年8月1日起,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本县域乡镇街范围内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2025年7月31日前在属地镇人民政府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样有效。

  (二)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妥善处理过渡期有关建设工程规划验收问题。2025年8月1日起,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其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及规划核实验收工作;2025年7月31日前在属地镇人民政府审批办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后续的监督管理及规划核实验收工作由原审批单位继续负责。

  二、优化规划许可管理服务

  (一)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依法依规实施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或扩建各类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认真开展规划许可领域政务公开。进一步提升规划许可批前批后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履行公开主体责任。在作出规划许可或审批前,应将许可或审批内容在相应渠道和载体上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十日。规划许可或者审批事项批准十五日内,应进行批后公告。

  (三)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规划许可审批效率。以服务人民群众、优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落实“减环节、压时限、降成本、提质效”要求,进一步提质增速,靠前站位、主动服务,合并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材料、搭建绿色通道。探索急事快办、高效便捷的规划许可服务,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根据持续优化服务,提升营商环境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结合《中共郁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郁南县乡镇履职事项清单落地实施工作机制〉的通知》(郁机编〔2025〕35号)文件精神,各镇应落实好“首问负责制”,对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群众、企业做好政策解读、指导材料收集等事前工作,并协助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现场公示工作。各镇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考虑为出行不便的群众、企业办理业务提供代收件服务。

  三、强化规划许可监督管理

  (一)强化规划许可法定职责。县自然资源局要切实履行统一核发规划许可和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要把规划许可作为判断是否存在国土空间规划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依据,严肃查处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违反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等问题。

  (二)强化规划许可证书统一管理。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要求,统一使用用途管制监管系统配发的电子监管号作为证书编号,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监制的规划许可文书规范样式,确保规划许可合法、合规、合理。

  (三)强化规划许可公众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做好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 9 月 25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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