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府办函〔2025〕120号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郁南县第四次
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25〕243号)和《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云府函〔2025〕65号)精神,扎实做好我县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深刻认识普查意义,明确工作目标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做好此次普查,对于全面摸清我县农业农村发展底数,精准掌握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农民生活实际状况,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走深走实,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全县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牢固树立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理念,弘扬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精神,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普查各环节任务,确保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县“三农”领域新发展、新变化、新成就,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和精准施策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二、准确把握普查范围与对象
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严格执行普查内容与时间安排
普查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定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四、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实施
(一)落实组织保障。遵循“全县统一指挥、部门协同联动、属地分级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成立由县政府分管统计和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的郁南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总体谋划、组织协调和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承担普查的日常组织与协调工作。该领导小组不列为县级议事协调机构,普查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各镇要于2025年12月底前建立相应的普查工作机构,切实担负起本辖区的普查组织实施责任,并充分调动村(居)委会力量,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各方支持配合普查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能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统计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总体协调与业务指导,以及协调涉及遥感测量等方面的事项;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和协调普查经费保障事宜;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普查相关固定资产投资保障工作;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由县统计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体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共同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渔业中心、县林业局等部门负责协调指导乡村振兴、农业、牧业、渔业、林业生产相关普查事项;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和核实农村住户户籍等相关信息;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农业土地地类等信息;涉及司法系统的有关事项,由县司法局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须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供普查所需的行政记录和相关数据资料。
五、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普查质效
(一)依法依规开展普查。各镇、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履行职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收集和报送普查资料,严禁伪造、篡改。普查对象有义务按时、如实地提供普查所需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对普查中获取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必须严格保密,非经批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对于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普查数据的发布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对普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
(二)全程管控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首位意识,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对普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建立健全覆盖全过程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度,完善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准确完整。要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智能终端等,提升对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和设施农业的调查精度。充分运用部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与应用,促进数据共享。采取有效技术和管理措施,保障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处理全过程的安全。
(三)落实经费与人员保障。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县、镇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经费管理,精打细算,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根据普查任务需求,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人员,并精心选聘和培训合格的普查指导员与普查员,确保普查队伍稳定、素质过硬。要及时落实并支付“两员”的劳动报酬和工作补贴,保障其合法权益,确保普查队伍稳定高效。
(四)营造良好普查氛围。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精心制定宣传方案,有序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工作。要有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资源,以及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乡村公共宣传平台等,广泛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相关知识,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普查对象对普查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为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附件:郁南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日
附件:
郁南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潘 宁 县委常委、副县长
梁严方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达忠 县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县金融办负责人
许多彩 县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陆军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莫日曦 县统计局局长
刘金波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莫烽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张灿洪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耀志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陈冠文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家婷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聂满枝 县水务局二级主任科员
黄华星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莫国宏 县统计局总统计师
李建亮 县林业局总工程师
叶锦生 县文联主席
陈 军 县供销社副主任
莫炬芳 县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心主任
彭 婧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阮国强 县畜牧兽医渔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县统计局莫国宏总统计师兼任办公室主任。该领导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22020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