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成果,持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2月18日,县司法局为群众提供上门办理公证服务,在寒冬中为群众送上暖心温情。
早在1月底,群众刘女士到县司法局公证窗口咨询办理继承公证业务,了解到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并提交受理后,便向工作人员提出上门服务的请求。了解得知,其中一位当事人汤婆婆已经95岁,长期在我县桂圩镇生活,不便前来办理。为此,工作人员便向刘女士介绍县公证处2021年实施的十条便民措施,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经沟通约定,2月18日下午,在外地返回的刘女士陪同下,县司法局公证员一同前往桂圩镇为汤女士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因工作人员前期已经做好充分了解,且当事人已经准备好相关材料。办理现场,工作人员向汤女士确认身份,依照规定告知相应权利义务,在与当事人确认后,很快就完成了公证业务办理。
刘女士对上门服务十分感谢,非常满意,特意留下一封感谢信致谢。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不仅要以此作为鼓励,更要不断鞭策自身提升服务,将秉承“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持续履行“十条便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让公证服务温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