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郁南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郁南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是农村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对深化我县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我县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我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构建完善的农村公路“路长制”体系,根据我县农村公路发展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建立县级“路长制”领导机构,各镇、村(居)印发本辖区全面推进“路长制”实施方案,建立覆盖我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党政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
2021年,县、镇、村三级逐步建立完善各种“路长制”工作制度,并按“路长制”的各项任务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工作。我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立,农村公路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成效,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面实现。
三、组织体系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县级“路长制”领导机构和县、镇、村(居)三级路长机制。
(一)成立县级“路长制”领导小组。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成人员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全面推进落实路长制具体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设立县级路长。全县设立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副总路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设立县级总路长办公室,与县交通运输局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路长由县地方公路管理站站长担任,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为农村公路专管员。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公路建设、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资金,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镇、村路长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问责。
(三)设立镇级路长。各镇设立总路长,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路长由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设立镇总路长办公室,与镇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镇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为辖区农村公路专管员。
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路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以及编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日常巡查、养护、路域环境卫生,及时制止公路范围内乱修乱建、乱堆乱放、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保障路产路权不被侵占。负责指导本辖区村道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道路沿线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的协调处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农村公路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负责村路长履职考核。
(四)设立村(居)级路长。各村(居)委会设立村级路长,由村(居)委会主任担任;村干部为辖区农村公路专管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日常巡查、养护、路域环境卫生,及时制止公路范围内乱修乱建、乱堆乱放、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保障路产路权不被侵占。
四、任务要求
通过农村公路“路长制”着力推动我县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一)做好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应将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规划、村庄规划、国省道干线规划等有效衔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提前谋划农村公路的发展方向,确保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将农村公路建设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统筹安排。
(二)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一是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我县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推动县乡公路提档升级,一方面通过乡、村道升县道,逐步把县道在农村公路的占比不低于10%;一方面逐步对具备建设条件和发展需要的乡道、村道进行两车道扩建升级。二是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县沙土路硬化改造和通村组硬化路改造建设成果,在保障通建制村公路全面达到四级公路(3.5米路面4.5米路基)水平基础上,有序推进通村组公路路基路面拓宽。三是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至2021年底,我县农村公路现有危桥库内的危桥基本改造完毕。2020年开始,每年新增农村公路危桥当年发现、当年处治完毕。四是进一步健全“市牵头、县负责、镇村代表参与”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逐步建立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落实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至少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承担农村公路管理职责。出台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我县农村公路管护的政策措施,探索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各级路长应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和机构加强对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和病害防治,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路况评定,推进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
(四)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继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不断提升我县农村客货运输服务水平。各级路长应保障我县“村村通客运”持续提供正常和安全有序的客运服务,具备条件镇、村(居)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同时逐步延伸客运服务到具备通客运条件的村组。不断深化交通运输业与邮政快递业融合发展,在物流运输、站点设置和服务网络等方面继续优化两者的资源,不断扩大和延伸我县农村物流覆盖面和服务深度,逐步实现“村村通物流”。
(五)落实农村公路资金保障。应当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快建立以县级公共财政为主、省市支持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把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各镇政府应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投入,整合使用各类涉及农村道路建设资金,创新筹资渠道和方式。加大地方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落实县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投入比例。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省、市等上级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应对口、及时、足额使用。
(六)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加强我县农村公路执法力量的建设,建立县有综合执法员、镇有监管员、村(居)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同时加强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吸收人民群众力量参与路产保护。健全镇政府与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推进镇政府参与路产路权执法工作。落实执法监督主体责任,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强化执法工作的配合协调。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公路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
(七)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我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农村公路“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实施农村公路清洁行动,清理公路沿线各类垃圾和废弃物。开展农村公路沿线绿化和沿途村镇美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加快建设美丽农村公路。
(八)增强农村公路生态保护。推进我县农村公路沿线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加强对公路路域自然环境、风景名胜、饮用水源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实现农村公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健全农村公路公路生态保护机制,结合农村公路沿线地形、地质、水文等条件,合理建设农村公路,避免高填深挖,减少对沿线生态环境的破坏。
(九)推动农村公路文旅融合。推动我县农村公路与文化、旅游、产业等融合发展,挖掘农村公路文化内涵,开发农村公路休闲旅游功能,建设具有文化创意的品质驿站、观景台、休息区等服务设施,有力支撑乡村振兴。加大农村公路文化和乡村旅游宣传力度,研发推广农村公路文旅产品,增加人民群众的归属感。
(十)强化农村公路应急管理。健全我县农村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农村公路应急预案,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响应效率。加大农村公路抢险设备和物资投入,扩大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的覆盖面,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加大农村公路定期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灾害天气等特殊时段安全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安全可靠。加大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增加群众安全意识。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使我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应迅速研究、部署开展本辖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迅速成立县级“路长制”领导小组和县级路长、镇级路长办公室,迅速制定镇级全面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和镇、村(居)推行“路长制”的落实措施。
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应及时过问并掌握推进“路长制”的机构设置、人员就位、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至2020年底,建立覆盖县、镇、村道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党政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要将“路长制”考核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乡村振兴考核等,同时把“路长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任命的重要依据,对“路长制”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的追究责任。
(三)强化督促检查。一是建立县对镇、镇对村(居)的“路长制”工作监督和考核措施,出台相关的考核办法。二是县“路长制”领导小组或总路长定期听取县、镇、村(居)三级路长具体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实地检查各项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四)强化社会监督。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县、镇、村(居)三级路长名单,在各路段显著位置设置“路长制”公示牌,表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广泛宣传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大意义,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社会工作氛围,更好地推动我县农村交通实现高质量发展。
附件:郁南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郁南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韩新锋(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吴 越(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江 力(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何桂章(县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李永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锦华(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石志强(县财政局局长)
杨 青(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叶泽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炯传(县水务局局长)
吴木生(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莫日曦(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万泉(县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
谢锦锋(县地方公路管理站站长)
罗国强(都城镇镇长)
杨宇浩(平台镇镇长)
黄素芬(桂圩镇镇长)
李向明(通门镇镇长)
程宗宏(建城镇镇长)
朱锦华(宝珠镇镇长)
江家林(大方镇镇长)
陈建龙(千官镇镇长)
梁伟锋(大湾镇镇长)
梁建辉(河口镇镇长)
曾志锋(宋桂镇镇长)
黄文豪(东坝镇镇长)
陈永西(连滩镇镇长)
林向阳(历洞镇镇长)
余铭涛(南江口镇镇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叶泽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局崔永明、县交通运输局欧致标同志担任,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中抽调。办公室联系人:林东荣,联系电话:0766-733587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