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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FG2023003)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对进藏、进疆和大学生入伍新兵实行特殊优待政策的通知(郁府办〔2023〕16号)

YNFG2023003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

对进藏、进疆和大学生入伍新兵

实行特殊优待政策的通知

郁府办〔2023〕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高原条件兵征集工作的通知》(粤征字〔1998〕第12号)、云浮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云浮市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云征〔2022〕50号)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鼓励广大适龄青年到西藏、新疆地区服役以及大学生参军入伍,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县入伍分配去向为西藏、新疆地区部队服役的新兵和大学生新兵给予以下特殊优待政策:

  一、对驻新疆、西藏地区服役的新兵实行一次性奖励,奖励金标准为:45000元/人。

  二、对我县征集入伍的大学生新兵,实行一次性奖励。

  (一)对我县征集入伍的大学新生、在校生(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新兵按照大专生5000元/人、本科生8000元/人、研究生10000元/人的标准足额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二)根据《云浮市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云征〔2022〕50号),对大学毕业生(指我县征集入伍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包括高校大学毕业生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新兵每人发放一次性奖励金40000元。

  三、上述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一予以保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落实经费发放工作,于新兵入伍后次年9月1日前发放。

  四、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相关入伍人员名册、身份证、大学生身份证明材料、本人银行卡复印件等资料。

  五、对到达部队不安心服役,以各种理由逃避服兵役的,或无正当理由中途退伍的,或被部队除名的,追回已经发放的奖励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郁南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解读链接:一图读懂|郁南县对进藏、进疆和大学生入伍新兵实行特殊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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