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修订)第三、十二和十三条以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2〕2889号)的有关规定,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补偿标准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我局将举行《郁南县征地拆迁补偿办法(2023年修订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将于2023年4月17日在郁南县都城镇江滨东路28号郁南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如有会议时间、地点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听证代表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部门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公开征集约30名听证代表,其中,相关职能政府部门8名、各镇政府代表15名、人大和政协代表1-2名,由听证组织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其他群众代表5名,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由听证机关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随机抽签确定。
三、听证会报名
1、报名条件。
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
(1)年满18周岁以上;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从事、熟悉郁南县征地拆迁等工作。
2、报名期限和地点。
(1)报名期限:2023年3月15日-3月21日(上班时间: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郁南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地址:郁南县都城镇江滨东路28号,联系电话:0766-7592663,联系人:江晓文)。
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送至报名地点(原件备查);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送至报名地点(原件备查)。
四、听证会须知
1、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2、听证报名人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我局将发出《听证通知书》,听证参加人须凭《听证通知书》参加听证会。
3、申请人应熟悉本地征地补偿的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我局将根据该项工作的需要及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其中从事或与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工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部门代表、社会组织代表、行业代表、农民代表等申请人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
4、听证参加人届时应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5、其他未尽事宜按《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郁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