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门司法所、通门派出所通力合作,成功调处一宗巴戟收购纠纷。
4月9日,通门派出所接到一名许姓群众反映其所种巴戟被人盗挖,寻求帮助。经了解,2018年7月,经曹某介绍,许某与封开平凤镇登河村吴某达成巴戟收购意向(吴某所种的巴戟收获后由许某收购,双方口头约定收购价为63000元,并且应吴某要求许某已将相应款项通过通门邮政储蓄银行汇入户名为吴志荣的银行账户)。今年年初,许某发现吴某山地上的巴戟被人挖了,而且自己已经联系不上吴某。随后许某联系曹某到封开平凤派出所报案,当地派出所认为该案是经济民事纠纷,建议当事人到汇款地派出所核查。
因该案当事人住所、标的物等都不在通门镇,案件处理陷入了僵局。通门派出所建议当事人尽可能找到吴某核实情况,同时积极寻求平凤派出所支持寻找吴某。
通过多日查找,仍然未能联系上吴某,货款、货物都不见踪影让当事人许某心急如焚。为切实解决许某的困难,4月12日上午,司法所组织许某、曹某一行到派出所进行协商。经过调解人员耐心分析法律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曹某意识到自己介绍许某收购吴某的巴戟导致本案发生,对许某生活造成了困扰,自己有一定的责任。最终,许某、曹某现场达成一致意见:曹某自愿承担许某的所有损失,后续再由曹某向吴某追偿。派出所、司法所及时为两人出具了一份协议书并由当事人签名确认。
事后,许某为感谢通门司法所、派出所为其解决了困扰多时的烦恼,向工作人员送上锦旗一幅以表谢意,但让工作人员开心的不是锦旗,而是老百姓对政法机关履职尽责、为民解忧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