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县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郁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6月29日向你单位发出《关于催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告知你公司开发位于郁南县都城镇新生东路103号怡景轩项目存在未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8270.60元。因无法通过你公司地址和联系电话以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我局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公司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文书,逾期视为送达,你公司应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领取《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并将款项缴纳至银行或电子支付系统。逾期不缴纳我局将申请郁南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郁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8日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22020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