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其初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听证要求,本机关决定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无河道采砂许可证非法采砂一案
二、当事人:韦其初
三、听证时间:2024年10月23日下午15时00分
四、听证地点:桂圩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二楼(云浮市郁南县桂圩镇桂圩居委书院路综治中心)会议室
五、旁听事项:
1.有意旁听的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0日前的办公时间内,通过现场、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旁听申请。申请书应包括旁听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同时一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旁听人员请于听证会开始前半小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听证地点签到,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并遵守听证纪律。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地址:郁南县桂圩镇府前路一号。
联系电话:0766-7453095,邮箱地gdyngx@vip.163.com。
特此公告。
郁南县桂圩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