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落实郁南县循环热力发电项目相关配套工程的建设,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相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云浮市郁南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郁南县循环热力发电项目取水工程等2个项目)》(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
《云浮市郁南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郁南县循环热力发电项目取水工程等2个项目)》,编号:4453222025001
二、批准时间
2025年6月6日。
三、规模落实情况
(一)规模落实原因
由于郁南县循环热力发电项目取水工程和炉渣综合处理项目不符合《郁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不能满足用地报批的需要,为保障项目用地需求,通过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的方式落实其用地规模。
(二)政策符合性
《方案》中涉及的项目属于供水用地和工业用地,并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
(三)规模落实情况
《方案》中落实地块位于宝珠镇庞寨村、宝珠村和建城镇大历村,涉及落实地块3个,面积共1.4382公顷。其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4123公顷(不涉及耕地),未利用地0.0259公顷。原规划为农用地1.4123公顷(不涉及耕地),未利用地0.0259公顷。现将落实地块的规划用途全部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
特此公告。
附件:落实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
郁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