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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解民忧 公开听证促公正

司法救助解民忧 公开听证促公正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郁南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首例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律师代表以及公安侦查人员到场参加听证。

        2019年1月,被害人苏某某因道路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者黎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郁南县人民法院判处犯交通肇事罪。被害人的丈夫莫某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依法判决黎某某、何某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95多万元给莫某某。

        因黎某某、何某某至今仍未履行赔偿责任,莫某某遂到县检察院咨询相关法律事宜,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贵兴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了申请人莫某某,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释法说理,在向申请人了解其家庭和个人、以及法院的执行程序等情况后,发现其家庭可能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告知了申请人有关国家司法救助的法律政策。

        申请人莫某某了解该项政策后,整理好材料向我院提交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梁贵兴检察长包案办理了该起司法救助案件,组织办案人员通过到申请人家中及所在村委实地走访调查,进一步核实申请人情况:申请人在该事故发生后,由于失去了至亲,因伤心过度致高血压犯病住院,需长期服药治疗,也因家庭失去了重要的经济支柱,没有稳定收入,且要抚养未成年的孩子读书,家庭陷入困难。同时我院通过向法院调查得知,赔偿责任人黎某某、何某没有赔偿能力,申请人莫某某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经核实相关情况后,梁贵兴检察长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范围和条件,为确保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的准确适用,保证办案质量,特举行公开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主持人梁贵兴检察长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的范围、该案的案件情况以及拟向莫某某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的依据和理由。申请人莫某某向听证员说明了其家庭目前的生活困境,以及表达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诉求和理由。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也对该交通肇事案的办理情况以及侦查过程中了解到的申请人家庭情况做了介绍。听证员得到全面了解后,对我们的调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结合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申请人家庭实际困难等方面,围绕县检察院是否对申请人给予国家司法救助进行了充分的评议。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该案申请人家庭因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符合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应当予以救助。听证员并对检察机关践行公正司法的同时体现“检察温暖”给予了高度评价。

        此次将公开听证引入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使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更加公开公正、阳光透明,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下一步,我院将不忘初心,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继续开展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不断为保障民生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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