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县防控指挥部对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县市场监管局组织监督检查队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一、强化线上线下联动,落实网格化监管。一是各市场监管所按照市、县局要求,在各零售药店门前显著位置张贴网格化监管人员信息,向药店从业人员及群众公布网格化监管人员信息,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二是要求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做好退热类药品购药信息登记,一旦接收到发热患者时需立即通知网格化监管人员,并及时上报。
二、强化监督检查频率,督促落实防控措施。按照省市局以及防控指挥部要求,对辖区内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频率不少于1次/周,重点查看零售药店是否按照要求落实进门佩戴口罩以及测量体温等措施,是否落实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并将检查信息公示上墙。对未按规定落实的零售药店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评定为严重失信等级或停业整顿。
截至23日,该局共向179家零售药店张贴网格化监管人员信息牌,覆盖率达100%,共上报购药登记信息约106684条,其中疫情线索20条,均已排查;督导药店17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