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即将到来,游泳池将陆续对外开放营业,为防范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活动场所发生安全事故,加强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活动场所(游泳池)的安全管理。5月21日,县文广旅体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县内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游泳池)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进一步保障群众游泳健身安全,规范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秩序。
本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人员依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重点检查多个关键环节。在安全设施配备方面,重点检查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是否根据要求配齐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设施,仔细查看游泳池救生观察台数量、高度是否符合标准,救生圈、救生杆等救生设备是否齐全且摆放醒目、易于取用,急救箱和急救药品的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安全标识是否做好并张贴在明显的位置。在人员资质配备方面,重点查看了救生员、水质管理员等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否按规定数量配备,是否持证上岗,有没有安全责任人员等。在制度建设方面,重点检查了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须知、急救流程图等标识;是否对消费者进行安全提示等。
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反复向场所负责人强调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鼓励各场所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游泳健身环境。
通过检查发现,多数游泳池能够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设施设备配备齐全,从业人员资质合规,但仍有部分场所存在问题。个别游泳池救生观察台设置不规范,影响救生员视野,还有个别游泳池救生员数量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场所负责人限期整改,并详细说明整改要求和标准,强调整改期间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经营安全。
下一步,县文广旅体局将持续加大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的监管力度,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不定期开展 “回头看” 行动,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场所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全力保障群众游泳健身安全,促进全县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