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循环经济环保园能够极大促进郁南县环保型产业的发展。为推进临港生态经济园区的建设,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规定,郁南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云浮市郁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郁南县临港生态经济园区进场道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方案》)。
现将《方案》中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
《云浮市郁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郁南县临港生态经济园区进场道路工程项目)》编号为4453002022001。
二、批准时间
2022年3月8日。
三、方案情况
(一)落实地块情况
落实地块位于建城镇埇口村、地心村,面积共2.4176公顷,原规划作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公路用地)和其他土地,现将落实地块的规划用途落实为城镇用地,土地用途分区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二)预留城乡建设用地使用的原因
近年来,郁南县由于垃圾收运处理量及处理范围不断扩大,现有的垃圾处理设施已难以满足未来垃圾处理的要求。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活垃圾治理要求,促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方式的转变,实现资源循环可持续利用,云浮市、郁南县提出建设郁南县临港生态经济园区。由于园区选址场地尚未有硬底化道路连通,影响项目的实施和建设。为促进郁南县临港生态经济园区的建设,拟修建一条2.4公里长的临港生态经济园区进场道路,连接园区与省道368。进场道路规划用地位于郁南县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外,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规划,无法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和供地手续。因此,需通过使用预留规模将项目范围内不符合规划的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保障项目发展所需用地。
(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本方案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方案落实后,郁南县及建城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保持不变;郁南县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9038.713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7227.713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为2516.7131公顷;建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732.017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469.017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为114.4176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落实地块落实前后的土地利用规划图
郁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