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张其平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仙云同志任县公安局通门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河口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伟全同志任县公安局河口派出所所长;
苏灿新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伟鑑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1年;
朱志平同志任广东郁南同乐大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保护管理科科长,试用1年;
熊凯平同志任广东郁南同乐大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综合科科长,试用1年;
钱宇峰同志任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程旭恒同志任县民宗局局长;
黄志同志任县互联网信息办主任;
刘子斐同志任县精神文明办主任;
免去陈永生同志的县公安局通门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张发南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谢天月同志的县民宗局局长职务。
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