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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郁南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和县委依法治县办工作安排,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我局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在局会议室收听收看大会直播,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研究、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系统谋划新时期法治政府和民政工作,切实做到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民政系统落地落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部署,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展了法治中国新视野。我局班子领导带头学习,带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民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快构建职责明确、权责法定、依法行政、执法严明、公开工作、智能高效、廉洁诚信、群众满意的民政系统,奋力开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工作新局面,以法治化、规范化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依法行政,认真做好儿童保障工作

  新未保法由原来的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大保护增加了“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成为六大保护,新未保法提及“民政部门”的达到15处,共有8项条款直接明确了民政部门的责任。我局多措并举,切实增强民政干部职工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提高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能力。

  一是突出重点对象。据统计,我县目前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882名,我县15镇(街)建立了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中发现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及时将其纳入专项行动范围,并录入系统。全县15个镇配备儿童督导员,177个行政村和23个社区居委会配备儿童主任,充实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协助开展保障工作。

  二是关注孤困儿童。建立了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我县散居孤儿供养标准由1110元/人/月提高到1227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由1820元/人/月提高到1883元/人/月;2020年1月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按照郁南县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三是加强机构建设。我局坚持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当作单位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郁南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县社会福利中心挂牌成立,能够更好地发挥县级儿童福利机构的阵地作用,更好地服务广大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和其他困境儿童,能够缓解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不足的压力。

  四是扎实开展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2021年政府购买涉及青少年社工服务2个项目,共计28万元。通过实地走访零距离向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询问交流,探讨沟通,与孩子们建立良好关系,让儿童们感受到社会温暖,为我县未成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五是加大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开展“点亮六一 共护未来”活动;通过LED屏幕滚动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片,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保护未成年人的重大意义和相关知识,使他们对如何正确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六是创新工作举措,拓展工作思路,探索乡镇(街道)“社工站+未保站”两站合一模式未保专业服务,守护未成年人成长。截至2022年8月,全县15个乡镇已全部设立未保站。通过开展定期走访入户、爱心助学、慰问关怀、个案救助等服务1500多次,成功帮助1名未成年人“重获新生”,44名未成年人成就梦想

  七是加强机构建设。我局坚持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当作单位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郁南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县社会福利中心挂牌成立,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畅通渠道,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2年全年累计接听电话74次,拨出电话45次,均是政策咨询类热线,已全部根据政策回复。

  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水平

  婚姻登记工作面向社会大众,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家庭幸福和谐,关系社会文明进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以及《广东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以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为载体,以优质服务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心暖民心 满意在民政”这一主题实践活动,不断解放思想,优化服务,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切切实实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取得较好的成效,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认可。

  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知识宣传工作的开展,有效规范婚姻登记工作,2022年2月22日,郁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在办事大厅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婚姻家庭质量,倡导平等、和睦、文明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新风尚。

  活动过程中,郁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交流等方式,让广大办事群众进一步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新的法律法规,对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权等有新的认识,倡导大家积极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设幸福和睦家庭,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制观念

  依法行政是婚姻登记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一直以来,我县婚姻登记工作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总要求,不断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严格抓好婚姻管理法规政策落实。一是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学习,深刻领会法律法规内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登记员依法行政和保密意识较强,没有出现非法利用婚姻登记档案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等违规办事问题。二是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自学讨论、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探究工作中的难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所有婚姻登记员全部经过市局统一培训和考试,取得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三是依法实行政务公开。婚姻登记处将管辖权、办事材料、受理条件、办理程序、登记员职责、登记处办公时间和服务电话、监督电话等都在醒目位置及有关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杜绝登记员让群众提供额外材料的情形出现。

  (二)加强业务技能,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熟知办事规则,坚持按章办事。在婚姻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一问、二看、三对照”的程序,查验前来登记的双方当事人是否完全自愿、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同时实行“双审核、双负责”制度,确保婚姻登记的规范性、严肃性,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防止以假乱真的问题蒙混过关。二是增强吃苦能力,积极应对高峰。为了满足群众在国家部分重要节日完成登记的需求,我们在国庆节假日实行加班,同时针对“2.14”“5.20”“七夕”“双十”“双十一”“双十二”等登记高峰时段,提前预案,周密计划,充分准备,加班加点,圆满完成了高峰期的登记任务。三是加强档案装订、归档、移交等工作的管理,杜绝公开和泄露婚姻登记档案内容、无关人员使用婚姻登记联网专用计算机等行为,确保每个婚姻登记档案都符合规定,管理规范。

  (三)狠抓窗口建设,强化服务意识

  婚姻登记处是政府部门的一个重要服务窗口。近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本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服务原则,全面提升婚姻登记处的服务水平,赢得了群众广泛赞誉。

  一是合理调整布局,打造温馨环境。婚姻登记处实行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排队等候分区设置,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实行开放式面对面办公,方便当事人作出声明及婚姻登记员询问相关情况,为保护个人隐私创造必要条件。二是抓好人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登记员做到着装整齐,持证上岗,挂牌办公,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通、行为规范、执法文明、服务周到的高素质婚姻登记队伍。三是注重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严格实时在线联网登记,坚持正常使用全国联网审查功能,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准确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预约登记服务和数据共享,节省办理时间和流程,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四是加强与卫健部门合作,共同做好计生工作。在登记处墙上,设置了一系列婚姻宣传、优生优育的标语和图画,让前来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对婚前检查、孕前检查有所了解;在办理登记中,登记员在为办证群众送上祝福的同时,也会告知其关于优生优育的相关条例,做好相关政策宣传。

  (四)创新工作方式,拓展服务内容

  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及省市关于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有关要求,为了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婚姻质量提升的需要,婚姻登记处开设了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并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引进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开展辅导服务,对前来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主动介入调解。

  五、依法行政,不断规范收养登记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特别是民事法治建设的重大事件。我局结合自身业务的实际,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角度,通过订购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到各业务股室和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专题培训班等方式提高我局干部运用民法典开展民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下一阶段拟聘请律师到我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重点宣讲,加深局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了解,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以实际行动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我局于2021年1月1日起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对照比较,加强学习。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规范收养登记办证程序,(如:增加了收养评估程序、放宽了收养子女的人数限制,已经有子女的可以收养一名子女、放宽被收养人年龄限制,不再强制要求必须不满14周岁、严格收养条件,具体包括收养人必须在30周岁以上才可收养,收养异性子女年龄差必须达到40岁以上等),增加了收养评估程序,认真审查社会弃婴和福利机构抚养孤儿的收养登记资料,鼓励符合收养条件的公民按照《收养法》规定收养孤残儿童、社会弃婴,让儿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二)贯彻实施,耐心解释。2021年1月1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对前来我局咨询收养登记政策的群众,收养登记员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解释现在的政策法规。2022年全年到我局咨询收养登记的有70余人次,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5人。

  六、开展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行动

  为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净化我县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我局认真落实省、市部署,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民函〔2021〕75号)、《云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民函〔2021〕50号)的要求,我局迅速制定了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郁民〔2021〕20号),在全县范围开展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及规范发展。2022年,我局重点围绕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结合社会组织登记、检查、年度评估以及日常监管等工作,共完成社会组织法人治理95家,已清理清退僵尸组织3家,正在办理注销2家,督促了28家未年检的社会组织开展自查并及时参加了年度工作报告,较好地激发了社会效能,盘活了公共资源。

  七、开展规范行业协会收费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我局认真贯彻关于上级部门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督促行业协会商会按要求对标对表完成自查摸排工作。经逐一排查,未发现各行业协会商会在涉企收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

  我县有行业协会商会4家,为促进我县行业协会商会良性发展,我局重点对于行业协会商会强制入会、强制收费,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等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检查。2022年,按照上级民政部门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整顿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开展工作,切实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我局组织全县行业协会商会召开专门会议,传达了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会议精神,并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联合印发了《开展郁南县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行业协会商会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并逐一对照检查,自觉改正问题,确保全面落实到位。并组成县级检查组,检查由我局负责抽取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实地检查,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我局通过双随机平台在行业协会商会名录库中随机抽查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3家。为促进我县行业协会商会良性发展,县检查组重点对于行业协会商会强制入会、强制收费,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等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检查。8月5日,经检查,我县3家行业协会并不存在涉企收费等违规的行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郁南县酒类协会未按章程召开会议及开展相关活动,我检查组已依法依规责令其限期改正。 

  八、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为营造稳定有序的社会氛围,我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十分重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及时召开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动员会议,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落实责任分工,并发出了《关于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的倡议书》,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营造了舆论氛围,扩大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宣传的覆盖面。为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加强对全县社会组织工作的统筹协调,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十分重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建立了郁南县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郁府办函〔2020〕30号),先后联合公安、政法委、宣传部等8个部门印发《郁南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强化多部门综合监管,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今年以来,为深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落实落细,以更严格、更有针对性的举措,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会同全县16个职能部门印发了《郁南县关于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着力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明确了职责分工,吹响了全县范围内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号角,营造了我县良好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九、不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水平

  按照云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云民发〔2021〕37号)要求,经郁南县政府研究同意,从2022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月人均补差标准由310元提高到325元;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60元,月人均补差标准由660元提高到685元。并按新标准实施当月的低保名册对未达标的月份予以补发。2022年郁南县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1328元/人月提高到1376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928元/人月提高到976元/人月;从2021年1月起执行,并按新标准实施当月的特困供养人员名册对未达标的月份予以补发。这项工作于今年已于6月完成。

  2022年12月,我县当月在册最低生活对象4388户9200人,其中:城镇低保274户464人,农村低保4114户8736人。2022年1-12月共发放资金5350.73万元,全部发放到位。当月在册特困供养人员3021户3022人(城镇特困83户83人,农村特困2938户 2939 人),其中:集中特困供养人员124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2898人。2022年1-12月共发放资金4367.12万元,全部发放到位。

  十、灵活开展临时救助,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2020年以来,郁南县及时将受疫情影响、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收入群众,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不断提高临时救助水平。此外,2020年12月我局印发了《郁南县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试行)》从2021年起将在全县各镇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符合紧急程序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由各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临时救助备用金中给予救助,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的生活困难。2022年1-12月共临时救助 147户 429 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19.98万元,全部发放到位。

  十一、持续推进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工作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粤府办〔2022〕3号),郁南县民政局把全面铺开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着重让群众了解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后带来的便利和帮助,一是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当地规定的重特大疾病患者),一级、二级残疾人,三级、四级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二是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结果作为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受灾人员救助等多种专项救助的依据。

  截至2022年10月21日,我县共计认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275户948人。

  十二、缩短审批时限、精准便民惠民

  2020年8月29日,经郁南县人民政府批准,郁南县民政局正式将公共服务4项(其中:低收入家庭业务申请预约、临时救助业务进度查询、临时救助业务预约申请、低保边缘家庭业务进度查询)、行政给付1项(其中:临时救助金和物品发放)、行政确认2项(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并发给低保证、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审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其中:临时救助申请审批、制止办理丧事活动时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共9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下放移交各镇人民政府行使。下放事项方式为授权下放。下放后实施主体为各镇人民政府,直接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社会救助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

  通过下放社会救助事项审批权限工作,有力破解了县民政局与镇办两级审批时间过长、困难对象精准识别难的问题,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时效,提升了服务效率。目前,我县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项审批时限由下放前的30天缩减到现在的20天,同时大量减少了纸质审批资料,全面实现审批资料信息化、数据化、系统化,审批效率大大提升。通过下放社会救助事项审批,一方面,实现了“权责统一”。镇级直接运用审批权,使“谁调查、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责任机制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服务困难群众水平,有效发挥兜底保障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有效提升了救助精准识别度。镇级直接运用审批权,充分调动了镇、村一线干部工作积极性,镇、村干部通过日常掌握的困难群众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再加上有效的入户调查,精准识别度就更高了,再由全面了解农村实际情况的镇干部负责审核审批工作,社会救助事项审核审批得到有效把关。

  十三、2023年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采取更有力、更系统、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坚持党建引领,全力推动民政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实在成效,把各项好事实事办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一着力将学习融于日常,自觉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要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政治涵义和重大意义,将其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着力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促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全力做好2023年省、市、县十件民生实事涉民政事项,落实救助提标扩围,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救助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大救助”体系。

  着力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提前谋划,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力争2023年完成地债资金项目90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县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着力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机制,全面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能力。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持续加强困境儿童权益保障,深化镇“社工站+未保站”两站合一模式未保专业服务,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着力推动党建引领“多网合一”,全面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把社工站(点)服务融入党建引领“多网合一”网格化管理,积极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各项社会基层治理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实时、有效、高质量的帮助,实现站点服务范围全覆盖、服务内容精准化。

  (六)着力加强作风能力建设,持之以恒推进民政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统筹推进民政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养成和政治习惯。



郁南县民政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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