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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人民政府公报2024年第4期

郁南县人民政府公报2024年第4期


目   录

【县政府文件】

  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限期拆除向阳水库库区网箱养殖设施及拦河渔具的通告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郁府办〔2024〕8号)

【县政府办公室函件】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矿产资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郁府办函〔2024〕171号)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2024年油菜种植规划方案》的通知(郁府办函〔2024〕185号)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郁府办函〔2024〕198号)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中医药健康夜市(郁南专场)启动仪式工作方案的通知(郁府办函〔2024〕211号)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郁府办函〔2024〕225号)

【人事任免】

  县政府2024年10月-11月人事任免



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限期拆除向阳水库库区网箱养殖设施及拦河渔具的通告


  向阳水库位于郁南县建城河中下游,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有发电、养殖等综合作用的中型水库,同时也是饮用农业用水区。经查,目前库区(珠江标准高程92米)存在大量非法养殖网箱、网栏、围网、渔棚、底排等渔业养殖设施,以及过江网、大筝、灯光诱捕等拦河渔具和禁用捕捞设施,严重威胁水利枢纽运行安全,破坏库区水生态环境。为切实保障河道行洪排涝畅顺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有效保护和改善向阳水库水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在水库库面新增网箱、围栏网、养殖辅助设施等及投放鱼类。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40天内,向阳水库库区的网箱养殖户须自行处理网箱内的存鱼,自行拆除非法养殖网箱及其附属设施。如不能在40天内自行处理存鱼及清拆网箱养殖设施的,养殖户须自行与属地镇人民政府签订限期清拆协议书。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40天内,过江网、大筝、灯光诱捕等拦河渔具和禁用捕捞设施权属人须对相关设施进行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将依法进行强制清拆。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新增的及逾期未自行拆除的非法养殖网箱及其附属设施,将依法进行强制清拆,对此造成的损失,由养殖户及设施权属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郁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YNFG2024001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郁府办〔2024〕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方案(2024-2026年)》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百千万工程”指挥部乡村振兴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方案(2024-2026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和县委“345”行动方案,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对发展我县特色农林产业(黄皮、稻米、蚕桑、肉桂、竹子、油茶)的新型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进行奖补,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县发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奖补方案。

  一、奖补对象

  种植大户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新型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家庭农场、森林人家等),以下简称“主体”。

  二、资金来源

  上级下达的中央资金、涉农资金和纳入郁南县财政预算的配套资金。

  三、受奖补主体要求

  (一)属于种植基地奖补的,主体应相对集中、成方连片,主导品种的种植规模应占申请补助的种植基地总面积的80%以上,成活率80%以上,种植密度合理。其中,油茶要求成活率85%以上、保存率80%以上,种植密度达到53~74株/亩。

  (二)种植基地有自有土地证明或有租赁期在10年以上的土地流转合同,必须执行生产技术规程、落实田间农事生产操作记录等管理措施,基地要有宣传牌。

  (三)申请奖补的企业应3年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3年内无受到行政处罚。

  (四)要求在国家或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登记注册的主体,须配合主管部门完善相关信息录入,并依法使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五)外地种植大户、企业或其他新型经营主体到我县投资兴业的,在征得我县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方可享受该方案奖补政策。

  (六)按照“一事不双补”原则,申报主体所申报的奖补项目需未享受过其他政策扶持,所带动的农户不得以申报主体申报过的同一内容重复申报。

  四、种植类奖补标准

  (一)发展黄皮产业的奖补。

  对在本县境内连片新种植黄皮面积达50亩的给予奖补。其中,种植面积50-100亩(含50亩),每亩一次性奖补800元;100-300亩(含100亩),每亩一次性奖补900元;300亩及以上,每亩一次性奖补1000元。(不能占用耕地种植)

  (二)发展水稻产业的奖补。

  对当年水稻播种面积达50亩的给予奖补。其中,播种面积50-100亩(含100亩),按照250元/造/亩给予奖补;100-200亩(含200亩),按照300元/造/亩给予奖补;200亩以上,按照350元/造/亩给予奖补。此项奖补政策要求种植的水稻长势良好,每造亩产达到500斤以上;单个主体奖补上限不高于50万元。

  (三)发展蚕桑产业的奖补。

  对在本县境内连片新种植蚕桑面积达3亩的给予奖补。其中,种植面积3-10亩(含3亩),每亩一次性奖补500元;10-20亩(含10亩),每亩一次性奖补600元;20亩及以上,每亩一次性奖补700元。(不能占用耕地种植)

  (四)发展肉桂产业的奖补。

  对在本县境内连片新种植肉桂面积达50亩的给予奖补。其中,种植面积50-100亩(含50亩),一次性奖补1万元;100-200亩(含100亩),一次性奖补2万元;200亩及以上,一次性奖补4万元。(不能占用耕地、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地种植)

  (五)发展竹子产业的奖补。

  对在本县境内连片新种植竹子面积达20亩及以上的,每亩一次性奖补500元。(不能占用耕地、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地种植)

  (六)发展油茶产业的奖补。

  对在本县境内连片新种植油茶面积达20亩及以上的,每亩一次性奖补1200元。(不能占用耕地、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地种植)

  (七)发展其他规模特色农产品的奖补。

  对在本县境内连片新种植其他规模特色农产品(如坚果、沙糖桔等)面积达50亩的给予奖补。其中,种植面积50-100亩(含50亩),一次性奖补0.5万元;100-200亩(含100亩),一次性奖补1万元;200亩及以上,一次性奖补2万元。(如非粮食作物,不能占用耕地种植)

  五、创建品牌的奖补

  (一)新认定为市级农业(林业)龙头企业(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新认定为省级重点农业(林业)龙头企业(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其中,以黄皮生产、加工为主要业务类型的龙头企业,在上述奖补基础上分别额外增加奖补5万元和10万元。

  (二)新认定为省、市级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1万元;其中,以黄皮生产为主要业务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上述奖补基础上分别额外增加奖补2万元和1万元。

  (三)新获得绿色食品、粤字号产品等省级或以上名牌产品认证称号的,每个主体一次性奖补2万元;获得有机食品称号的,每个主体一次性奖补5万元。单个主体获得多个认证称号的,按照称号个数予以一次性奖补。

  六、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奖补

  从2024年开始,每年县级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推出新产品并达到年销售额500-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1万元;年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奖补2万元。同款产品(产品名称相同、规格不同视为同款产品)只可享受一次奖补。

  七、发展“互联网+农业”的奖补

  从2024年开始,每年通过电商销售我县特色农产品的企业(新型经营主体)或个人,年销售额达500-1000万的,一次性奖补1万元;年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奖补2万元。

  八、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奖补

  (一)对从2024年开始获得省级休闲农业、森林康养基地、乡村旅游示范点、精品线路、美丽乡村等相关荣誉称号的单位或组织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

  (二)对从2024年开始获得国家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示范点、精品线路、美丽乡村等相关荣誉称号的单位或组织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九、申报流程

  (一)种植类奖补申报主体应在作物种植前,采取实地拍摄照片并附文字说明形式(纸质版、电子版),向所在地村委会进行备案,由村委会填写《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申报备案表》(附件),向所在地镇政府对口部门进行申报,各镇对口部门统一收集《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申报备案表》后,采取网上公示或在镇政府、村委公示栏公示等方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镇统一上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二)创建品牌奖补申报主体应在达到奖补条件后,收集品牌颁发证书或牌匾、认定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向所在地镇政府对口部门进行申报,并填写《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申报备案表》,待在网上或在镇政府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各镇统一上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三)农产品加工产业奖补申报主体应在达到奖补条件后,收集完税证明、银行流水(纸质版、电子版),向所在地镇政府对口部门进行申报,并填写《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申报备案表》,待在网上或在镇政府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各镇统一上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四)“互联网+农业”奖补申报主体应在达到奖补条件后,收集电商销售额记录佐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向所在地镇政府对口部门进行申报,并填写《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申报备案表》,待在网上或在镇政府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各镇统一上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五)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奖补申报主体应在获得证书或牌匾、认定文件后,通过公文形式致函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六)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奖补申报主体进行日常监督和验收,确认其符合申报条件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奖补资金,由财政部门审核划拨。

  十、申报时间

  (一)种植水稻、蚕桑奖补的申报采取当年申报奖补方式,由各镇人民政府于当年12月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二)种植黄皮、肉桂、油茶、竹子奖补的申报采取当年申报、次年奖补方式,由各镇人民政府在种植当年12月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待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于次年12月1日前对申报主体进行验收后,再进行后续支付流程。

  (三)其他类型的奖补申报均采取当年申报奖补方式,由各镇人民政府于当年12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十一、工作要求

  (一)梳理权责职能,确保落实到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黄皮、水稻、蚕桑种植类申报主体,农产品加工申报主体和“互联网+农业”申报主体进行审核验收;县林业局负责对竹子、油茶种植类申报主体进行审核验收;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自系统内的创建品牌、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申报主体进行审核验收。

  (二)广泛动员宣传,严格审核把关。各镇、村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农户、新种植主体;对种植户申请内容和事项进行严格把关,同时积极配合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实地检查验收工作;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情况要严格核查、及时处理。

  (三)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局需加大对资金使用管理和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套取、挪用、挤占奖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查处。

  (四)规范项目管理,做好资料归档。各镇、村要建立健全奖补档案管理体系,加强奖补台账的建设和管理,按照项目的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项目档案,以便后续核查。

  十二、附则

  (一)本方案奖补适用范围为2024年1月15日以后种植的本方案所提及的特色农林产业;

  (二)本方案自2024年1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三)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附件: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申报备案表



附件

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申报备案表

申请人(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开户行


申报类型

种植类奖补      创建品牌奖补      农产品加工产业奖补      电商销售奖补

申请奖补金额(元)


核查奖补金额(元)


新种植品种


新增种植面积(亩)


核查种植面积(亩)


创建品牌

名称


认定单位


认定时间


农产品加工的产品名称


上市时间


年销售额(万元)


电商销售产品名称


网店地址


年销售额(万元)


村委审核

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日期:

镇政府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日期:

县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日期:

  填表说明:

  1.种植类奖补,填表一式四份,村委、镇政府、县级主管部门各一份,申报者存一份(可扫描或复印);

  2.其他类奖补,填表一式三份,镇政府、县级主管部门各一份,申报者存一份(可扫描或复印);

  3.按申请奖补类型填写表格,与申报类型无关的表格内容不需填写;

  4.核查种植面积和核查奖补金额由县级主管部门实地检查验收后填写;

  5.村级审核人必须为属地村村主任,镇级审核人为属地镇镇长,县级主管部门审核人为分管负责人。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矿产资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郁府办函〔2024〕17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郁南县矿产资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郁南县矿产资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深化试点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粤自然资函〔2023〕506号)、《广东省绿色矿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粤府办〔2021〕38号)《云浮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要求,充分发挥我县丰富的矿产资源优势,全面推进我县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矿产资源产业现状

  郁南县矿产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开发优势明显。一是建材矿产资源丰富。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砂岩和白云岩是优势矿产资源,分布集中,储量较大,易于开采,开发利用价值较高。二是矿产资源开发潜力大。目前我县开发强度较弱、开发程度较低,近年出让较大规模的矿山尚处于建设阶段,具有增加资源开采、扩大开发利用的潜力和空间。三是拥有西江黄金水道、深水码头等优越交通条件。

  郁南县建筑石料分布主要集中在平台、桂圩、南江口镇;建筑用砂矿主要集中在平台、桂圩镇;陶瓷土矿主要集中在大方、千官、历洞镇;白云岩主要分布在东坝镇;石灰岩主要分布在连滩镇。初步统计,可处置矿产22处,面积约3.76万亩,资源量约25亿立方米。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郁南县在册矿山8个(均为砂石土等非金属矿),其中由市发证的4个(最大生产规模为冲旺岭矿区以及元珠矿区),由县发证的4个(均为小型矿山)。

  二、产业发展目标

  紧扣省委赋予云浮的新目标新定位,以及市委赋予郁南“全力打造大湾区生态产品供给地和经济发展新腹地”定位要求,聚焦园区经济、镇域经济、资源经济“三大抓手”,加快绿色矿业发展,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发展思维、产出思维,坚持“生态优先、规划引导、问题导向、重点突出、创新发”展的原则,深入谋划矿业发展新路径,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坚持生态优先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绿色矿山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安全合理有效开发利用,加快东融西联,助推郁南经济及社会高质量发展,计划出让采矿权超130亿元,后续总投资累计达180亿元,每年上缴税额达10亿元,县财政新增资源经济收入达4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采矿权出让。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并以我县近年出让的桂圩镇冲旺岭矿区、元珠矿区作为参考,采用以点带面的方式在未来三年持续出让具备开发价值的各类矿山,其中计划2024年出让桂圩镇观蕉坑矿区、南江口镇天堂矿区、平罗二坑矿区;2025年出让平台镇埇林界矿区、大鸡笼矿区,东坝镇双凤村蚊仔坑白云岩矿区、南江口镇担水尾矿区、庙后坑矿区。2026年出让连滩镇天花塘石灰岩矿区,南江口镇东坑矿区等,同时做好2024至2026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按年度制定矿业权出让计划建议方案,优化矿业开发布局,持续推动郁南县资源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采矿权竞得人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坚持“边开采、边复绿、边治理、边复垦”,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并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积极推进“智慧矿山”建设,并在投产后2年内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三)推进矿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对成功出让采矿权的矿山,根据其矿区的《开发利用方案》拟定侧加工区选址,在县委、县政府统一规划下做好运输廊道、精加工区以及运输码头的选址规划以及用地报批等工作,争取在采矿权证办理后2年内投产。

  (四)创新机制,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完善的矿山监管制度,强化规范型制度建设,增强办公的透明度,强化约束型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加大督察督办工作力度,定期考评,及时整改,为矿山企业安全有序开采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

  (五)以治理整顿为重点,强化矿产资源执法力度。深入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矿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对重要矿种和重要矿产地的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力度,重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滥挖乱采等违法行为,确保矿业秩序进一步向好。  

  (六)开展重点矿产资源与基础地质矿产勘查。扎实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摸清我县金属矿以及稀土等重要矿产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分布情况,制定下阶段矿产资源战略规划为完善产业政策、 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四、产业发展目标年度分解计划。

年度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2024年

上半年

1.拟定2024年度采矿权出让计划;

2.挂牌公示出让桂圩镇观蕉坑矿区;

3.挂牌出让南江口镇天堂山矿区;

4.完成桂圩镇元珠矿区基础设施规划工作。

下半年

1.谋划出让平罗二坑矿区采矿权,桂圩镇观蕉坑矿区,南江口镇天堂山签订出让合同及收缴出让收益;

2.开展平台镇埇林界矿区,东坝镇双凤村蚊仔坑、南江口镇担水尾、庙后坑等矿区的出让前期工作;

3.开展全县矿产勘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县矿山储量数据分析工作;

4.开展桂圩镇元珠矿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2025年

上半年

1.冲旺岭矿区完成矿山主体、长胶廊道、精加工区以及建城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砂石骨料开展试产工作;

2.成功出让平台镇埇林界、大鸡笼矿区、东坝镇双凤村蚊仔坑、南江口镇担水尾等矿区、庙后坑矿区等。

3.对建城码头进行升级改造,由5个2000吨级泊位升级为15个3000吨级泊位;

4.完成桂圩镇观蕉坑矿区、南江口镇天堂山矿区基础设施规划工作。

下半年

1.完成桂圩镇元珠矿区基础设施建设,砂石骨料开展试产工作;

2.开展连滩镇天花塘石灰岩矿区,南江口镇东坑矿区等出让前期工作。

2026年

上半年

1.建设完成郁南县绿色建材产业园,桂圩镇冲旺岭、观蕉坑等园区正式投产;

2.谋划出让连滩镇天花塘,南江口镇东坑等矿区,并开展后续规划工作。

下半年

全县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积极推进“智慧矿山”建设,投产后2年内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备注

以上工作计划按照市、县政府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及实际情况为准。

  五、目标任务分解表

  (一)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事务。协调处置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包括:筹备召开有关工作会议,按照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的矿产资源处置项目,指定专人协助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形成“净矿”,办理出让相关手续等,督查跟踪汇总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宣传工作。(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二)开展矿区土地流转工作。负责矿区范围前期摸排、补偿款登记确认、征租地协议书的签订等工作,做好项目推进中所需经费的协调、划拨落实等工作,把关土地流转工作中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拟定合同协议,化解土地、山林的纠纷,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排查化解土地流转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等。(牵头单位:平台、桂圩、东坝、连滩、南江口镇;配合单位: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信访局)

  (三)做好矿区项目洽谈与保障工作。对接投资企业,草拟投资合作协议、确定项目合作方式、组建项目运营公司、确立企业占股比例等,落实各专班所需工作经费,做好土地流转各项工作所需经费的预算,及时调度划拨资金,盘点、复核各项收支经费等。(牵头单位:县国资中心,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四)做好矿区规划与出让申报工作。做好相关矿区规划,拟定矿区选址,明确矿区范围,做好矿区地质详查、编制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编制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等出让前期工作,办理出让相关手续,做好拟开采矿区、运输道路、加工堆放场地的用地林地手续申报工作,统筹指导做好矿山开采,发展下游产业,延伸产业链条。(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

  (五)规划建设矿区基础配套设施。

  1.码头规划建设工作。负责码头及其设施规划选址,落实征(租)地范围,明确码头岸线规划编制以及建设主体,组织测绘地形图以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好码头建设申报手续以及码头及其设施征(租)地工作,保护码头及其设施沿线文物。(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郁南分局、县国资中心、郁南供电局,都城、平台、桂圩、建城、东坝、连滩、南江口镇)

  2.廊道规划建设工作。规划建设廊道线路,落实征(租)地范围,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好廊道建设申报手续以及征(租)地工作,做好廊道沿线文物保护工作。(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林业局、郁南县水务局、云浮市生态环境局郁南分局,都城、平台、桂圩、建城、东坝、连滩、南江口镇)

  3.绿色建材产业园规划建设工作。调整郁南县建城镇罗旁片区(绿色建材产业园)规划建设方案,抓好产业园区项目的招商引资、扩大对外经济交流合作工作,按程序审核投资项目,做好整体规划、征租地以及向上级申报规模及指标等工作,指导建设单位规划产业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林业局、县国资中心、县产业园区管委会、郁南供电局,都城、平台桂圩、东坝、连滩、南江口镇)

  六、重点项目建设清单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位置

所属

矿区

建设规模

建设单位

计划建成时间

备注

广东省郁南县桂圩镇冲旺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变质砂岩矿项目

174亿

桂圩镇

冲旺岭矿区

矿山花岗岩和变质砂岩的开采规模2000万立方米/年,主产品设计生产能力5420万吨/年。

中电建(云浮)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3月


广东省郁南县桂圩镇元珠矿区建筑用花岗岩、变质砂岩矿项目

55.17亿

桂圩镇

元珠矿区

矿山花岗岩和变质砂岩的开采规模1000万立方米/年,设计生产能力2625万吨/年。

中铁南方(云浮)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2027年2月


云浮市郁南县绿色建材先进制造生产项目

31.74亿

建城镇

冲旺岭矿区

建设年加工能力5500万吨砂石骨料的加工基地和年产50万立方米PC构件的生产基地,配套建设技术中心、实验中心等。

中电建(云浮)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3月


郁南县冲旺岭至罗旁长胶廊道物流枢纽系统

19.5亿

桂圩镇、建城镇

冲旺岭矿区

建设长约21公里,宽8.5至10米的长胶廊道枢纽系统,主要设备为两条长距离胶带输送机、转运站、配电系统、通风系统等。

中电建(云浮)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3月


云浮港都城港区建城通用码头一期工程

9.99亿

建城镇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个2000吨级通用泊位,工程配置5 台2500t/h的移动式装船机,设计年吞吐量约2000万吨。岸线总长500m,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候工楼、变电所、泵房、转运站等生产辅助建筑物。

中电建(云浮)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3月


中铁南方(云浮)郁南县绿色建材先进制造业生产项目

16.24亿

都城镇

元珠矿区

设计生产能力2625万吨/年,主要产品有建筑用砂石 骨料、机制砂等,主要设备有圆锥破碎机、棒磨机、振动筛、洗砂机等,主要建筑物有办公楼、厂房等, 配套建设其他公共辅助设施。

中铁南方(云浮)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2026年12月


中铁南方(云浮)郁南县元珠至新灶口长胶廊道物流枢纽系统项目

29.55亿

都城镇

元珠矿区

包含元珠矿区至码头的长胶廊道和矿区侧中碎加工区,廊道设计运输能力2625万吨/年,廊道总长约16公里,廊道框架宽约5米、高约3米,主要建筑物有厂房、办公楼等。配套建设转运站、 配电系统和通风照明系统等公共辅助设施。

中铁南方(云浮)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2026年12月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县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以“一盘棋”思想为合力,研究谋划我县矿山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和布局,统筹重大资源,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多措并举,稳步推进项目工作进程,真正推动项目出成效。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镇、各部门要把矿产资源绿色发展作为全面推进我县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整合资金、用地、用林、人才等多元要素投入矿区规划建设。积极向省、市争取采矿山出让指标、用地指标(包括矿区、加工区、道路)、用林指标(矿区、加工区、廊道)以及码头、廊道建设、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和生态公益林调整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三)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政策支持,落实省、市级财政绿色矿业发展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协调推进绿色矿业发展。针对各矿山实际情况,实施“一矿一策”,同时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2号)有关要求,各拟设矿区采矿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外地企业,并确保矿山企业必须落地落户,发挥效益。加大建筑石料开发的统筹规划和设计力度,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四)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挥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绿色矿业发展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矿产资源绿色发展工作的积极性。

  (五)强化监管力度。按照保护与开发并举、整治与整合并重、监管与保障并行的原则,强化矿产资源监督管理。重点监管问题矿山企业,督促问题整改,及时对违规矿山企业开展惩戒。加强对露天矿山监控,做到露天矿山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矿山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2024年油菜种植规划方案》的通知


郁府办函〔2024〕185 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郁南县2024年油菜种植规划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



郁南县2024年油菜种植规划方案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好地发挥广东省第一个“国家油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的作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打造南江古水道百里花海长廊,开拓油菜花观光游和乡村生态休闲游基地,进一步擦亮郁南油菜花品牌,提升郁南在两广西江流域和珠三角的旅游影响力,彰显地域特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借助郁南籍中国工程院院士傅廷栋教授在世界油菜遗传育种领域方面的威望和声誉,充分利用晚稻收割后的冬闲农田资源,进一步推广应用油菜“一菜四用”(菜苔、观光、青饲料、绿肥)新技术,为南江古水道百里花海长廊注入油菜花元素,推动我县民间文化艺术活动宣传,大力发展农业观光游和乡村生态休闲游,提升郁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目标与任务

  2024年,全县规划种植油菜花面积4000亩(其中作为绿肥或青饲料3600亩、观赏基地400亩)。其中,结合南江民间文化艺术节,推动农业观光游和乡村生态休闲游等,精心打造连滩镇西坝村油菜花种植核心示范基地400亩,在龙岩、西坝等地打造青饲料示范基地1600亩;结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辐射带动推广种植油菜花2000亩(包括都城、平台、桂圩、通门、建城、河口、宋桂、东坝等镇),通过示范推广,发挥油菜“一菜四用”的作用,提高油菜种植的经济效益,促进油菜种植“多元化”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要充分结合自身职能,全力做好全县油菜种植基地的规划、开发、统筹、宣传等工作。各有关镇、有关部门也要将油菜种植基地建设和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完成任务。

  (二)落实责任,加强业务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成立技术指导组,认真做好技术培训、宣传、推广和指导服务工作,确保将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油菜产业发展。

  (三)落实经费,扎实推进项目进展。县财政局要落实好油菜种植经费,重点解决连滩镇西坝村兰寨油菜花种植基地经费。各镇可根据实际种植情况自行向县政府申报种植经费,确保油菜走廊建设进展顺利强化。

  (四)明确分工,协调联动。各镇政府要积极宣传、发动、组织群众参与油菜种植,做好本镇油菜种植的规划、种植管理和示范推广等工作。连滩镇政府要全力做好西坝村油菜观赏基地种植规划、落实种植任务,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种植管理或由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统一种植管理。县财政局要配合好经费。县农业农村局要做好油菜种植技术指导服务,协助连滩镇政府做好油菜种子订购等工作。县文广旅体局要做好开发生态旅游景点的推介工作。县水务局要做好油菜生产用水中型罐区供水保障和防洪指导工作,确保安全。县融媒体中心要配合做好有关宣传、推介工作。

  附件:郁南县冬种油菜栽培技术规程



附件

郁南县冬种油菜栽培技术规程

  一、土壤选择与整地

  (一)合理安排晚稻。早稻、晚稻、油菜三熟宜选用中早熟品种。晚稻一般选择生育期110-120为宜,因此晚稻播种期可安排7月1-10日,确保晚稻在11月中旬前收割完毕。

  (二)土壤选择。土壤ph值为5-8,土层深厚、土壤疏松肥沃,土壤团粒结构及排水性好的田块。

  (三)整地。晚稻收割前适时排水晒田,收割后抢时旋耕、播种。方法有机条播、人工撒播或点播。起畦,畦宽1.5-1.8m,沟深25cm。

  二、选择优良品种

  选择适合机械直播优良品种:花油8号、云油杂2号、云油杂15号。

  三、适时定量播种

  (一)适时播种。种子在播种前,晒种1-2天。在11月底前播种完成。月均温度超过20℃,2-3天即可出苗,所以播后一定要在畦沟灌水,但水不要漫畦面,保证种子吸足水分,及时发芽。

  (二)定量播种。每亩播种量为0.20-0.30kg,株行距15-20cm,30-32cm,控制苗植1.0-1.5万株。

  (三)播种方法。采用黄鹤牌系列油菜精量联合直播机,一次性完成开畦沟、旋耕、播种、施肥等多项作业,满足油菜种植农艺要求。人工播种,宜用1.5kg细沙拌匀撒播。

  四、及时定苗

  出苗后,三叶期间苗,间去弱苗;五叶期定苗,进行移密补疏,每亩留苗1.0-1.5万株。

  五、抓好化学除草

  化学除草是油菜直播栽培成败的关键。重点要抓好两个时期,第 1 次是播种时芽前除草,即机开沟抛撒稻田土盖种后,大田每亩用60%的丁草胺乳油100ml兑水50kg均匀地喷施畦面;第2次是在油菜3叶期,如果田间杂草较多,每亩再用10.8%高效盖草能乳油20-30ml兑水30kg均匀喷雾。

  六、科学肥水管理

  油菜高产栽培施肥总体要求是“施足基肥、早施苗肥、稳施苔肥、酌施硼肥”。

  (一)基肥:在播种前使用,亩用三元复合肥30kg及1kg的速乐硼。

  (二)苗肥:根据苗情长相,在油菜3-5叶期结合定苗,雨前撒施或淋施,每亩追施尿素6-8kg促苗。

  (三)苔肥:油菜抽苔期时,每亩追施尿素5-7.5kg,蕾苔期喷施 0.1%速乐硼溶液。

  七、综合防治病虫害

  冬前苗期主要是防治蚜虫、菜青虫和跳甲,可选用吡虫啉、氯氰菊酯等农药进行防治;春后花期主要是防治菌核病,菌核病要进行综合防治:一是要更换抗病品种;二是实行合理轮作;三是加强田间管理,要开好腰沟、围沟和排沟,实行三沟配套,排除渍水,降低田间湿度。

  八、适时采收

  (一)如摘苔作蔬菜,可在苔高40cm左右时,割苔20cm左右作菜苔出售。割苔前2天每亩施尿素3kg。

  (二)如作绿肥,可在终花后翻耕作绿肥。

  (三)如收获菜籽,宜在全田70%-80%角果呈淡黄色时收获。收后堆放4-6天进行后熟,再摊晾脱粒,抓住晴天,均匀摊晒。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

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

 

 郁府办函〔2024〕19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郁南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郁南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郁南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组织承办部门

1

郁南县建城镇罗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县自然资源局



郁南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

组织承办部门

1

郁南县立体车库智能停车泊位收费系统工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中医药

健康夜市(郁南专场)启动仪式

工作方案的通知

  

郁府办函〔2024〕211 号


都城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云浮市中医药健康夜市(郁南专场)启动仪式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卫生健康局反映。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



云浮市中医药健康夜市(郁南专场)启动仪式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有关要求,以传播中医药文化、提升民众健康素养为核心,以繁荣夜市经济、促进中医药文旅融合为目标,激发夜市经济新潜能,持续赋能郁南县高质量发展,根据《云浮市中医药健康夜市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启动仪式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传承千年岐黄文化,共享郁南健康生活。

  二、活动概况和目标

  中医药健康夜市是由政府倡导宣传、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文化生活方式,是由中医药“搭台唱戏”繁荣文化旅游市场、中医名家走进群众服务万家、中医药企业聚合打造的中医药发展新名片。为打造一个郁南县中医药文化传播阵地、名医名家走进百姓服务站和中医药产品展示展销窗口,发展夜经济夜生活新业态,计划在12月中下旬举办一次中医药健康夜市,郁南专场启动仪式在郁南县九星湖广场举行。

  (一)活动名称:云浮市中医药健康夜市(郁南专场)启动仪式。

  (二)指导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中医药局、郁南县人民政府。

  (三)主办单位:郁南县卫生健康局。

  (四)协办单位:郁南县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三、参加活动人员

  1.市卫生健康局、市中医药局有关领导;

  2.县有关领导;

  3.县卫生健康局领导班子及股室负责人;

  4.县委宣传部、县工信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

  5.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

  四、活动议程

  1.郁南县领导致辞;

  2.市卫生健康局或市中医药局领导致辞(待定);

  3.云浮市中医药健康夜市(郁南专场)启动揭幕;

  4.沿路线参观、体验。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中医药健康夜市成功举办并取得良好效果,特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工信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及都城镇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由庞伟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日常具体工作。

  六、工作职责

  按照市的工作要求及县的工作部署,现就中医药夜市举办期间的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一)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中医药夜市举办期间宣传媒体的调配工作,组织本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县融媒体中心配合县委宣传部做好中医药夜市举办期间宣传媒体的调配工作,组织本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工作联系人:1.县委宣传部,张健珍;

                      2.县融媒体中心,彭 婧。

  (二)县公安局。

  统筹做好中医药夜市举办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活动场地以及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其他安全事故。

  工作联系人:何文芳。

  (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安排落实中医药夜市举办场地,整治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

  工作联系人:梅 放(场地);

                      聂永光(乱摆卖)。

  (四)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院。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中医药夜市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具体落实工作。县中医院负责中医药夜市举办期间的医疗保障工作,以及在举办场地开展中医药服务以及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

  工作联系人:1.县卫生健康局,陈伟才 ;

                      2. 县卫生健康局,谢 毅 ;

                      3. 县卫生健康局,陈勇坚 ;

                      4. 县中医院,李晓迎 。

  (五)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在活动开展期间,联合有关部门负责中医药夜市举办场地及周边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工作。

  工作联系人:1.县应急管理局,李龙 ;

                      2.县消防救援大队,练勇军 。

  (六)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中医药夜市举办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包括活动现场的食品监管以及九星湖周边其他商铺的食品安全监管。

  工作联系人:温志祥 。

  (七)都城镇。

  在县公安局统一部署下,组织工作人员做好中医药夜市举办场地及周边的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工作;做好中医药夜市举办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

  工作联系人:罗华深 。

  七、活动具体内容

  (一)中医药文化传播主阵地(设在郁南县九星湖广场)。通过中医义诊、中药辨识与展示、中医药疗法体验、中医药产品展销、中医药健康科普、太极拳、八段锦推广等方式开展,将会场打造成为郁南县中医药文化传播主阵地。

  1.主舞台:介绍中医药夜市情况,邀请县第二人民医院开展太极拳、内脏功能调节保健操、八段锦等中医养生保健表演。(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2.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宣教:现场提供中医药健康咨询服务并派发中医药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县中医院负责)

  3.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宣传: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主题,宣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和普及健康知识。(县疾控中心负责)

  4.场地周边宣传氛围布置:在活动场地周边布置中医药展板,展示中医药的发展历程、理论体系、经典名方、名医故事等内容,布置二十四节气变化的规律和特点的宣传,科普二十四节气养生常识、养生食谱、注意事项及其健康保健知识,增进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了解。(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院负责)

  (二)名医名家走进百姓服务站。

  1.开设专家义诊区:邀请资深中医专家现场坐诊,为群众提供免费的中医诊疗服务,包括望、闻、问、切等诊断方法,并给出个性化的健康建议和调理方案。(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协助)

  2.设立健康咨询台,解答群众关于常见疾病、养生保健、饮食调理等方面的问题。(县中医院负责)

  (三)中医药传承创新体验区域。

  中医药适宜技术展示体验:提供针灸、推拿、拔罐、艾灸、中药贴敷等中医特色疗法的免费体验,让群众亲身感受中医药的独特魅力和疗效,安排专业的中医理疗师进行操作,并向群众介绍每种疗法的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桂圩镇卫生院、千官中心卫生院、建城中心卫生院、南江口镇卫生院负责)

  (四)中医药产品展示展销窗口。

  联系各中医药企业、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健康产品生产商提供产品现场展示展销,推介中医药产品和健康食品。(县工信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联系当地相关企业设展)

  (五)夜经济夜生活新业态。

  通过创新消费场景,融合中医药文化元素,打造集“康养、美食、购物、娱乐”于一体的消费新业态,全方位覆盖郁南夜生活消费市场,多维度彰显中医药文化消费特色。

  八、活动经费

  县卫生健康局做好活动的经费预算,多方筹资解决活动资金。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圆满完成。

  (二)积极合作,密切协调。各有关单位要服从活动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职责、把握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郁府办函〔2024〕2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郁南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发展改革局反映。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郁南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云浮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浮市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试行)》《云浮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郁南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当县内发生由于其他因素导致大面积停电时,根据需要参照本预案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居安思危,防抗结合。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综合防范能力。

  (2)平战结合,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3)属地为主,处置有序。建立健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对处置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确保处置工作规范有序。

  (4)加强协作,密切结合。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单位在应急处置中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共同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持“快速、高效”的原则,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把保证电网安全放在首位,优先恢复主网架,迅速启动“黑启动”电源,恢复供电时,优先考虑对重要地区、重点单位、重要电力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2 组织体系

  2.1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

  2.1.1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

  县政府设立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县联席会议),负责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县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组织、召集事发地政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会商,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和相关工作部署;

  (2)启动、调整和终止应急响应;

  (3)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导向工作;

  (4)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汇报有关应对情况;

  (5)督促落实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主要组成:

  第一召集人: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发展改革局、郁南供电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武装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郁南供电局、郁南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市生态环境郁南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金融办、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分管负责人。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及工作职责见附件2。

  2.2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县联席会议立即调整为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指挥、协调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及任务分工见附件3。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县发展改革局代管。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决定和部署,指挥、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县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汇总、上报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分析大面积停电事件发展趋势,评估事件损失及影响情况;办理联席会议文件,起草相关简报;组织发布应急处置信息;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镇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各镇人民政府要参照县联席会议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县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指导。

  2.4 现场指挥部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级各单位配合省、市联席会议成立现场指挥部,配合开展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应对工作。

  2.5 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各级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电网调度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2.6 专家组

  郁南供电局成立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 风险评估

  县应急指挥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评估,明确大面积停电事件防范和应对目标。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主要分为电力系统风险、城市生命线系统风险和社会民生系统风险等三个方面。

  3.1 电力系统风险

  3.1.1 自然灾害风险

  暴雨洪涝、热带气旋、强对流天气、雷击及冰(霜)冻等自然灾害导致电网遭受破坏或连锁跳闸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1.2 电网运行风险

  电网设备故障,电网设计方面的不足及电网保护装置、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的稳定性,电网控制、保护水平与电网安全运行的要求难以实现有效匹配等因素导致或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1.3 外力破坏风险

  蓄意人为因素、工程施工等外力破坏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

  3.2 城市生命线系统风险

  城市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对电力的依赖性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城市生命线工程造成较大威胁,易导致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3.3 社会民生系统风险

  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对商业运营、金融证券业、企业生产、教育、医院以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等公众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冲击。

  3.4 风险防控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工作的领导,建立风险防范协调机制,严格落实电力设施保护职责,加强局部电网建设和协调力度,持续提升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防控能力。电网企业应建立本单位风险管控机制,优化电网规划布局和应急电源点建设,实现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防范全过程管理。

  3.4.1 协同治理

  县指挥中心要协同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面临的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和趋势分析,根据风险等级标准和管理办法,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判,确保大面积停电事件稳定可控。

  3.4.2 信息共享

  县联席会议建立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共享机制。以县电力应急指挥平台作为支撑,县指挥中心统筹协调建立电力企业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地震、气象等部门的风险信息共享渠道,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防范应对能力。

  3.4.3 宣教培训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将应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相关培训。

  4 情景构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常见应急情景包括电力系统情景、城市生命线系统情景和社会民生系统情景等三个方面。

  4.1 电力系统情景

  在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极端情况下,仁安站110kV部分仅通过110kV仁南线、仁千线两回线路对外联络,负荷中心都城站仅依赖仁安站供电,仁安站设备发生故障,将造成郁南县大面积停电。若110kV仁都线、都罗线同塔双回线路检修,则都城站仅余110kV康都线供电,县城供电可靠性不足;郁南城区负荷主要集中于110kV都城站,供电用户数已达6万,城区用户数接近3万,度夏期间都城站重载运行不满足N-1要求,加重了都城站运行风险;郁南有4个110kV用户站,2个挂接在南江口站,另外2个挂接在大湾站,若发生南江口站母线故障或大湾站母线故障,为控制大湾站风险,大湾站110kV母线需长期分列运行,这一方式加重了泷州站主变的下送压力。虽然不构成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会造成恶劣影响。

  4.2 城市生命线系统情景

  (1)重点保障单位:党政军机关、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停电、通信中断、安保系统失效等。

  (2)道路交通:城市交通监控系统及指示灯停止工作,道路交通出现拥堵;高速公路收费作业受到影响,造成高速公路交通拥堵;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3)铁路交通:列车停运,沿途车站人员滞留;铁路运行调度系统及安检系统、售票系统、检票系统无法正常运转;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4)通信:通信枢纽机房因停电、停水停止运转,大部分基站停电,公网通信大面积中断。

  (5)供排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无法正常供应;城市排水、排污因停电导致系统瘫痪,引发城市内涝及环境污染次生灾害等。

  (6)供油:成品油销售系统因停电导致业务中断;重要行业移动应急电源和救灾运输车辆用油急需保障。

  4.3 社会民生系统情景

  (1)临时安置:人员因交通受阻需临时安置。

  (2)高层建筑:电梯停止运行,大量人员被困,引发火灾等衍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3)商业运营:人员紧急疏散过程中发生挤压、踩踏,部分人员受伤。

  (4)物资供应:长时间停电导致居民生活必需品紧缺;不法分子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5)供气:部分以燃气为燃料的企业生产及市民正常生活受到影响。

  (6)企业生产:石油、化工、采矿等高危企业因停电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甚至引发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

  (7)金融证券: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无法交易结算,信息存储及其他相关业务中断。

  (8)医疗:长时间停电难以保障手术室、重病监护室、产房等重要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持续供电,病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9)教育:教学秩序受到影响;如遇重要考试,可能诱发不稳定事件。

  (10)广播电视:广播电视信号传输中断,影响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信息发布。

  5 监测预警

  5.1 监测

  电网企业要加强电网安全运行监控及研究,提高电力系统通信和调度自动化水平;加强电网建设,构建灵活可靠的电网结构,确保电网运行安全。各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所管辖的水电站大坝运行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地震、气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范围和程度。

  5.2 预警

  各电力企业要加强电力系统运行监控,完善电网运行风险预测预警报告及发布制度,健全电力突发事件研判机制。

  5.2.1 预警发布

  (1)电力企业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2)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单位)。可能发生一般停电事件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发展改革局应及时组织有关电力企业和专家进行会商,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预警。必要时,通报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县人民政府。

  5.2.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交通、通信、供水、电力、供油等行业要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储备必要的应急燃料。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公安、交通、供电、通信、供水、供气、供油等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维护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油、通信、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联动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2.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6 应对任务

  6.1 信息报告

  (1)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将影响范围、停电负荷、停电用户数、重要电力用户停电情况、事件级别、可能延续停电时间、先期处置情况、事态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向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报告,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涉及跨县的大面积停电事件,郁南供电局应及时提请广东电网云浮供电局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相关情况。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要按照规定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

  (2)事发地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及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单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3)县发展改革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有关情况,通报事发地镇级人民政府。对初判为一般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县人民政府要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6.2 应急响应

  6.2.1 响应启动

  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1)Ⅰ级响应

  按照《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云浮市达不到发生特别重大停电事件条件。如广东省启动涉及我县的Ⅰ级响应后,在省、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2)Ⅱ级响应

  发生或初判发生涉及我县的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联席会议按照规定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市联席会议按照规定执行,我县全力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3)Ⅲ级响应

  发生或初判发生涉及我县的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联席会议按照规定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市联席会议按照规定执行,我县全力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4)Ⅳ级响应

  发生或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县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等级,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事发地人民政府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6.2.2 响应调整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6.3 任务分解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尽量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损失。各有关部门(单位)在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共同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主要应对任务包括:

  6.3.1 电力系统应对措施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有关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1)有关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启动Ⅰ、Ⅱ级响应时,具备抢修条件的,电网企业抢修队伍力争分别在3天、5天和7天内恢复城区、镇和村(社区)供电;启动Ⅲ、Ⅳ级应急响应时,具备抢修条件的,电网企业抢修队伍力争分别在2天、3天和5天内恢复城区、镇和村(社区)供电。

  (2)有关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尽快恢复党政军重要部门、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重要通信机楼、自来水厂、排水、机场、铁路、医院等重要电力用户、中心城区的电力供应。

  (3)有关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迅速组织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重要电力用户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点区域、重大关键设施设备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保障重要负荷正常供电,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6.3.2 城市生命线系统应对措施

  (1)重点保障单位:公安部门负责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消防救援部门负责解救受困人员,开展灭火救援。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电网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工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2)道路交通: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协助引导应急救援车辆通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所管养公路交通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网运行信息,并实施公路紧急调度。道路管理、城市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力量及时清理路障。

  (3)铁路交通: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维护车站秩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地面交通运力疏散乘客。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铁路部门负责组织人员转移疏散;为车站滞留人员协调提供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及时发布停运等相关信息。

  (4)通信:通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并为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重要机楼提供应急保供电。

  (5)供排水:供水企业启用应急供水措施。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环境污染次生灾害的防范处置工作。

  (6)供油: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做好重要用户保供电所需应急用油的保障工作。

  6.3.3 社会民生系统应对措施

  (1)临时安置: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临时安置点秩序,做好消防安全、交通引导等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协调受灾群众转移到临时安置点实施救助。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应急交通运力转移受灾群众。商务部门负责受灾群众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的调拨与供应。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安置点的消毒防疫工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电网企业为临时安置点提供应急保供电服务。

  (2)商业运营:公安部门负责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维护正常秩序。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

  (3)物资供应: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市场物资供应价格的监测。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商务部门负责受灾群众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的调拨与供应。

  (4)供气:供气企业及时启用燃气加压站自备应急电源,保证居民燃气供应。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城市供气主管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

  (5)企业生产: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石油企业生产系统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关电网企业为石油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石油企业负责组织生产系统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金融证券:公安部门负责维护金融机构正常运营秩序。金融机构启用应急发电措施。有关电网企业为金融机构提供应急保供电。必要时,金融管理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金融管理部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金融机构防范、处置大面积停电造成的金融风险问题。

  (7)医疗:重点医疗卫生机构(急救指挥机构、医院、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及时启用应急保障电源。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卫生健康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保障应急供水、供油、通信、交通等。

  (8)教育: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学生安抚及疏散,必要时,协调商务部门做好基本生活物资的应急供应。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学校校园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9)广播电视: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时启用应急保障电源。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报请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供电。

  6.3.4 公众应对措施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公众要保持冷静,听从应急救援指挥,有序撤离危险区域;及时通过手机、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渠道了解大面积停电事件最新动态,不散布虚假或未经证实的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鼓励具备应急救援能力的公众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应急救援需要,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1)户内:拔下电源插头,关闭燃气开关,减少外出活动。在电力供应恢复初期,尽量减少大功率电器的使用。

  (2)公共场所:打开自备的手电筒或手机照明工具观察周边情况,按照指示指引有序疏散或安置,避免发生挤压、踩踏事故;主动帮助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群体。

  (3)道路交通:主动配合道路交通疏导,为应急救援、应急救灾物资运输车辆预留救援通道。

  6.4 应急联动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分级协调,部门、企业分级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特别是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油、教育、医疗卫生、金融等重要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并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重点企业之间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2)应急联动机制主要包括应急联络对接机制、重点目标保障机制、应急信息共享机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应急预案衔接机制、应急演练协调机制等。

  (3)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重点企业按照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置,或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解决。

  6.5 现场处置

  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按规定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指挥官制度,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及时掌握和报告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抢险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抢修及援助物资装备的接收与分配。

  6.6 社会动员

  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各有关单位、各电力用户等社会力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参与应急处置。

  6.7 应急评估

  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县联席会议要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应急处置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依据。

  6.8 应急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县区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较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7 后期处置

  7.1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一般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评估由县指挥中心组织开展,相关处置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

  7.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7.3 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减轻或者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

  7.4 恢复重建

  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受损设备进行修复或重建的,按照国务院部署,由国家能源局会同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和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8 信息发布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要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必要时,报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2)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9 能力建设

  9.1 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军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9.2 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及相关电力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9.3 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9.4 技术保障

  电力行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气象、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单位)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9.5 通信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工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

  9.6 交通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健全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应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求。

  9.7 电源保障

  目前郁南地区电网仅有1座220kV变电站,县发展改革局及电力企业应做好电力系统电源规划布局。加快推进220kV杏村输变电工程建设进度,在郁南县再新建一座220kV变电站,优化郁南县西北部110kV网架结构,项目投产后,可化解仁安站全站失压导致郁南县大面积停电风险。该项目目前在规划阶段。

  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移动应急电源,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10 监督管理

  10.1 预案编制

  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预案的职责分工,编制本部门(单位)的应急预案。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编制本企业(单位)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0.2 预案演练

  县指挥中心负责定期组织本预案应急演练。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结合自身实际,至少每年开展一次本单位的应急演练。

  10.3 责任与奖惩

  对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 附则

  11.1 名词术语

  (1)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3)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11.2 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组织修订,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解释。

  11.3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

  11.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郁南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3.郁南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附件 1

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停电事件(Ⅰ级)

1.全省电网减供负荷30%以上。

2.广州、深圳市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郁南县达不到发生特别重大停电事件标准)

二、重大停电事件(Ⅱ级)

1.全省电网减供负荷13%以上,30%以下;

2.广州、深圳市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其他设区的县市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较大停电事件(Ⅲ级)

1.全省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13%以下;

2.广州、深圳市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其他设区的市减供负荷40%以上(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50%以上、70%以下);

4.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县级市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四、一般停电事件(IV级)

1.全省电网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

2.广州、深圳市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其他设区的市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4.县级市减供负荷40%以上(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50%以上、70%以下)。



附件 2

郁南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郁南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县联席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

  1.县委宣传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及管控等工作;协调、解决信息发布、媒体报道等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新闻发布,及时通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大面积停电期间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依法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核实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信息并向市发展改革局报告,同时通报事发地镇级人民政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强化电力企业应急工作的监管,做好相关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3.县教育局:负责指导事发地各级学校、幼儿园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4.县工信商务局:负责依法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协调处理突发事件涉及的无线电干扰事宜。依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基本生活物资的供应与应急调度工作。

  5.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交通秩序;依法监控公共信息网络。

  6.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7.县财政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障。

  8.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事发地技校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9.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威胁电力设施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处置。

  10.市生态环境郁南分局: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统筹协调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1.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正常应急供水、市政照明及城市主干道的路障清理等工作,保障排污设施正常运转。

  1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运输工具,疏导滞留旅客,优先保障发电燃料、应急救援物资及必要生活资料等的公路、水路运输;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

  13.县水务局:负责及时提供大面积停电事件事发区域水文监测、预报、预警等相关信息;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本地区具备应急发电条件的小型水电站提供应急电源。

  14.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资源开展卫生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供电保障。

  15.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承担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16.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指导大面积停电区域开展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巡查;指导、协调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7.相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决或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事件抢险、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物资供应、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完成指挥部及其工作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18.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及时启用应急广播电视输出和传输应急保障措施,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机构开展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

  19.县金融办:负责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衍生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支持有关单位防范、处置、化解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金融机构金融风险问题。

  20.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组织做好县级救灾物资等重要储备物资的应急保障和粮食的应急供应工作。

  21.县林业局:协调电力抢修中林木砍伐工作。

  22.县气象局:负责开展重要输变电设施设备等区域气象监测、预警及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23.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驻郁南部队和民兵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4.武警郁南中队: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5.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全县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

  26.郁南供电局:负责做好本预案承接,细化各项预案;梳理重要用户名单,按照行业特点和国家相关标准督促重要用户配置符合要求的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并配备应急发电设备接入装置,严格履行“告知、报告、督促和指导”四项安全服务义务,加强用电检查,指导和督促重要电力用户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做好电力设施应急抢修,及时修复受损电力设施。




附件 3

郁南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郁南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1.电力恢复组。

  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工信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人民武装部、武警郁南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郁南供电局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协调军队、武警、消防救援等有关力量参与应对。

  2.新闻宣传组。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综合保障组。

  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中心、郁南供电局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油、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民航等基本交通运行。

  4.社会稳定组。

  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民武装部、武警郁南中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人事任免

县政府10月任命:

  何   锋  县党员教育中心副主任,试用1年

  杨新泽  县公安局东坝派出所所长

  史彬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门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赖小铭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坝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韦金富  县蔡朝焜纪念中学副校长

  陈桂池  县蔡朝焜纪念中学副校长

  温伟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1年

县政府10月免去:

  陈   永  县实验中学副校长职务

  徐清焕  县实验中学副校长职务

  凌   琅  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县政府11月任命:

  唐沛琪  桂圩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黄敏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袁懋  县司法局副局长,试用1年

县政府11月免去:

  陈佳钦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苏其锋  县公安局大湾派出所所长职务

县政府12月任命:

  张灿洪  县公安局副局长

  欧伙荣  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试用1年

  谢美洲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江学勤  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   

  黎文森  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洋柳  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郑秀瑜  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县政府12月免去:

  张灿洪  县公安局宝珠派出所所长职务

  谢美洲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陈灯殿  县委机要局局长职务

  刘天来  县工信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谢   辉  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陈志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若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柏强  县集贸和市政管理中心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卢东基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光强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挂任)

  李荣伯  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挂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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