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郁南县都城镇祥兴汽车修配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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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郁南县都城镇祥兴汽车修配厂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郁南县都城镇祥兴汽车修配厂 |
建设地点 | 郁南县都城镇五龙开发区(郁南县水光电池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对面) |
环评机构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汽车维修和汽车喷漆,项目预计年维修汽车1300辆、年汽车喷漆600辆。项目占地面积4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送至郁南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维修车辆尾气、喷漆废气和焊接废气。喷漆房建设单位采取密闭操作车间,采取“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有机废气,经处理后的有机废气通过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15m。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II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未被收集的喷漆废气和维修过程产生的焊接废气、维修车辆尾气,厂界浓度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和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加强管理,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使项目周围环境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废零件统一收集后交由废旧资源回收公司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废过滤棉(HW49)、废抹布(HW49)以及废活性炭(HW49)在项目固废暂存区内贮存时,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内的相关规定,必须分类收集,分类储存于不同的密封容器内,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转移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同时做好台账记录等。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