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郁南县连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汽车检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郁南县都城镇江滨中路14号,邮编:52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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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郁南县连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汽车检测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郁南县连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郁南县连滩镇西郊农机厂后的简易房屋地块内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泰越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郁南县连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汽车检测建设项目位于云浮市郁南县连滩镇西郊农机厂后的简易房屋地块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1度43分13.612秒,北纬22度56分13.286秒(来源:91位图助手)。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约6万元,占地面积2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主要从事汽车检测业务,年检测车辆15000台(仅开展汽油车检测业务,不开展柴油车辆检测业务)。项目员工人数为10人,不设食宿,单班制,工作时间8小时,全年工作250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落实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施工期临时用地控制在项目红线内,不得占用红线外用地。避免在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营运期加强项目厂界绿化,形成隔离区域,降低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封闭围挡,施工作业区域洒水抑尘。运营期汽车检测尾气通过连接集气管道收集后由15m高排放筒排放,废气应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临时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抑尘。在项目用地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用于工作人员临时办公,营地内无食堂和宿舍,施工期人员如厕依托项目附近已建卫生设施。营运期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郁南县千官镇惠农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外运处置用于山林灌溉,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在靠近幼儿园一侧设置声屏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期噪声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六)项目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开展跟踪监测。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