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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FG2024001)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郁府办〔2024〕8号)

YNFG2024001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郁府办〔2024〕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方案(2024-2026年)》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百千万工程”指挥部乡村振兴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方案(2024-2026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和县委“345”行动方案,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对发展我县特色农林产业(黄皮、稻米、蚕桑、肉桂、竹子、油茶)的新型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进行奖补,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县发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奖补方案。

  一、奖补对象

  种植大户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新型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家庭农场、森林人家等),以下简称“主体”。

  二、资金来源

  上级下达的中央资金、涉农资金和纳入郁南县财政预算的配套资金。

  三、受奖补主体要求

  (一)属于种植基地奖补的,主体应相对集中、成方连片,主导品种的种植规模应占申请补助的种植基地总面积的80%以上,成活率80%以上,种植密度合理。其中,油茶要求成活率85%以上、保存率80%以上,种植密度达到53~74株/亩。

  (二)种植基地有自有土地证明或有租赁期在10年以上的土地流转合同,必须执行生产技术规程、落实田间农事生产操作记录等管理措施,基地要有宣传牌。

  (三)申请奖补的企业应3年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3年内无受到行政处罚。

  (四)要求在国家或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登记注册的主体,须配合主管部门完善相关信息录入,并依法使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五)外地种植大户、企业或其他新型经营主体到我县投资兴业的,在征得我县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方可享受该方案奖补政策。

  (六)按照“一事不双补”原则,申报主体所申报的奖补项目需未享受过其他政策扶持,所带动的农户不得以申报主体申报过的同一内容重复申报。

  四、种植类奖补标准

  (一)发展黄皮产业的奖补。

  对在本县境内连片新种植黄皮面积达50亩的给予奖补。其中,种植面积50-100亩(含50亩),每亩一次性奖补800元;100-300亩(含100亩),每亩一次性奖补900元;300亩及以上,每亩一次性奖补1000元。(不能占用耕地种植)

  (二)发展水稻产业的奖补。

  对当年水稻播种面积达50亩的给予奖补。其中,播种面积50-100亩(含100亩),按照250元/造/亩给予奖补;100-200亩(含200亩),按照300元/造/亩给予奖补;200亩以上,按照350元/造/亩给予奖补。此项奖补政策要求种植的水稻长势良好,每造亩产达到500斤以上;单个主体奖补上限不高于50万元。

  (三)发展蚕桑产业的奖补。

  对在本县境内连片新种植蚕桑面积达3亩的给予奖补。其中,种植面积3-10亩(含3亩),每亩一次性奖补500元;10-20亩(含10亩),每亩一次性奖补600元;20亩及以上,每亩一次性奖补700元。(不能占用耕地种植)

  (四)发展肉桂产业的奖补。

  对在本县境内连片新种植肉桂面积达50亩的给予奖补。其中,种植面积50-100亩(含50亩),一次性奖补1万元;100-200亩(含100亩),一次性奖补2万元;200亩及以上,一次性奖补4万元。(不能占用耕地、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地种植)

  (五)发展竹子产业的奖补。

  对在本县境内连片新种植竹子面积达20亩及以上的,每亩一次性奖补500元。(不能占用耕地、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地种植)

  (六)发展油茶产业的奖补。

  对在本县境内连片新种植油茶面积达20亩及以上的,每亩一次性奖补1200元。(不能占用耕地、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地种植)

  (七)发展其他规模特色农产品的奖补。

  对在本县境内连片新种植其他规模特色农产品(如坚果、沙糖桔等)面积达50亩的给予奖补。其中,种植面积50-100亩(含50亩),一次性奖补0.5万元;100-200亩(含100亩),一次性奖补1万元;200亩及以上,一次性奖补2万元。(如非粮食作物,不能占用耕地种植)

  五、创建品牌的奖补

  (一)新认定为市级农业(林业)龙头企业(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新认定为省级重点农业(林业)龙头企业(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其中,以黄皮生产、加工为主要业务类型的龙头企业,在上述奖补基础上分别额外增加奖补5万元和10万元。

  (二)新认定为省、市级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1万元;其中,以黄皮生产为主要业务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上述奖补基础上分别额外增加奖补2万元和1万元。

  (三)新获得绿色食品、粤字号产品等省级或以上名牌产品认证称号的,每个主体一次性奖补2万元;获得有机食品称号的,每个主体一次性奖补5万元。单个主体获得多个认证称号的,按照称号个数予以一次性奖补。

  六、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奖补

  从2024年开始,每年县级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推出新产品并达到年销售额500-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1万元;年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奖补2万元。同款产品(产品名称相同、规格不同视为同款产品)只可享受一次奖补。

  七、发展“互联网+农业”的奖补

  从2024年开始,每年通过电商销售我县特色农产品的企业(新型经营主体)或个人,年销售额达500-1000万的,一次性奖补1万元;年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奖补2万元。

  八、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奖补

  (一)对从2024年开始获得省级休闲农业、森林康养基地、乡村旅游示范点、精品线路、美丽乡村等相关荣誉称号的单位或组织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

  (二)对从2024年开始获得国家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示范点、精品线路、美丽乡村等相关荣誉称号的单位或组织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九、申报流程

  (一)种植类奖补申报主体应在作物种植前,采取实地拍摄照片并附文字说明形式(纸质版、电子版),向所在地村委会进行备案,由村委会填写《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申报备案表》(附件),向所在地镇政府对口部门进行申报,各镇对口部门统一收集《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申报备案表》后,采取网上公示或在镇政府、村委公示栏公示等方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镇统一上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二)创建品牌奖补申报主体应在达到奖补条件后,收集品牌颁发证书或牌匾、认定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向所在地镇政府对口部门进行申报,并填写《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申报备案表》,待在网上或在镇政府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各镇统一上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三)农产品加工产业奖补申报主体应在达到奖补条件后,收集完税证明、银行流水(纸质版、电子版),向所在地镇政府对口部门进行申报,并填写《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申报备案表》,待在网上或在镇政府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各镇统一上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四)“互联网+农业”奖补申报主体应在达到奖补条件后,收集电商销售额记录佐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向所在地镇政府对口部门进行申报,并填写《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申报备案表》,待在网上或在镇政府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各镇统一上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五)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奖补申报主体应在获得证书或牌匾、认定文件后,通过公文形式致函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六)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奖补申报主体进行日常监督和验收,确认其符合申报条件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奖补资金,由财政部门审核划拨。

  十、申报时间

  (一)种植水稻、蚕桑奖补的申报采取当年申报奖补方式,由各镇人民政府于当年12月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二)种植黄皮、肉桂、油茶、竹子奖补的申报采取当年申报、次年奖补方式,由各镇人民政府在种植当年12月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待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于次年12月1日前对申报主体进行验收后,再进行后续支付流程。

  (三)其他类型的奖补申报均采取当年申报奖补方式,由各镇人民政府于当年12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十一、工作要求

  (一)梳理权责职能,确保落实到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黄皮、水稻、蚕桑种植类申报主体,农产品加工申报主体和“互联网+农业”申报主体进行审核验收;县林业局负责对竹子、油茶种植类申报主体进行审核验收;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自系统内的创建品牌、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申报主体进行审核验收。

  (二)广泛动员宣传,严格审核把关。各镇、村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农户、新种植主体;对种植户申请内容和事项进行严格把关,同时积极配合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实地检查验收工作;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情况要严格核查、及时处理。

  (三)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局需加大对资金使用管理和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套取、挪用、挤占奖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查处。

  (四)规范项目管理,做好资料归档。各镇、村要建立健全奖补档案管理体系,加强奖补台账的建设和管理,按照项目的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项目档案,以便后续核查。

  十二、附则

  (一)本方案奖补适用范围为2024年1月15日以后种植的本方案所提及的特色农林产业;

  (二)本方案自2024年1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三)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附件: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申报备案表



附件

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申报备案表

申请人(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开户行


申报类型

种植类奖补    创建品牌奖补    农产品加工产业奖补    电商销售奖补

申请奖补金额(元)


核查奖补金额(元)


新种植品种


新增种植面积(亩)


核查种植面积(亩)


创建品牌

名称


认定单位


认定时间


农产品加工的产品名称


上市时间


年销售额(万元)


电商销售产品名称


网店地址


年销售额(万元)


村委审核

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日期:

镇政府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日期:

县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日期:

  填表说明:

  1.种植类奖补,填表一式四份,村委、镇政府、县级主管部门各一份,申报者存一份(可扫描或复印);

  2.其他类奖补,填表一式三份,镇政府、县级主管部门各一份,申报者存一份(可扫描或复印);

  3.按申请奖补类型填写表格,与申报类型无关的表格内容不需填写;

  4.核查种植面积和核查奖补金额由县级主管部门实地检查验收后填写;

  5.村级审核人必须为属地村村主任,镇级审核人为属地镇镇长,县级主管部门审核人为分管负责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解读链接:一图读懂《郁南县特色农林产业奖补方案(2024-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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