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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矿产资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郁府办函〔2024〕171号)

  郁府办函〔2024〕171号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矿产资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郁南县矿产资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郁南县矿产资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深化试点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粤自然资函〔2023〕506号)、《广东省绿色矿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粤府办〔2021〕38号)《云浮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要求,充分发挥我县丰富的矿产资源优势,全面推进我县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矿产资源产业现状

  郁南县矿产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开发优势明显。一是建材矿产资源丰富。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砂岩和白云岩是优势矿产资源,分布集中,储量较大,易于开采,开发利用价值较高。二是矿产资源开发潜力大。目前我县开发强度较弱、开发程度较低,近年出让较大规模的矿山尚处于建设阶段,具有增加资源开采、扩大开发利用的潜力和空间。三是拥有西江黄金水道、深水码头等优越交通条件。

  郁南县建筑石料分布主要集中在平台、桂圩、南江口镇;建筑用砂矿主要集中在平台、桂圩镇;陶瓷土矿主要集中在大方、千官、历洞镇;白云岩主要分布在东坝镇;石灰岩主要分布在连滩镇。初步统计,可处置矿产22处,面积约3.76万亩,资源量约25亿立方米。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郁南县在册矿山8个(均为砂石土等非金属矿),其中由市发证的4个(最大生产规模为冲旺岭矿区以及元珠矿区),由县发证的4个(均为小型矿山)。

  二、产业发展目标

  紧扣省委赋予云浮的新目标新定位,以及市委赋予郁南“全力打造大湾区生态产品供给地和经济发展新腹地”定位要求,聚焦园区经济、镇域经济、资源经济“三大抓手”,加快绿色矿业发展,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发展思维、产出思维,坚持“生态优先、规划引导、问题导向、重点突出、创新发”展的原则,深入谋划矿业发展新路径,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坚持生态优先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绿色矿山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安全合理有效开发利用,加快东融西联,助推郁南经济及社会高质量发展,计划出让采矿权超130亿元,后续总投资累计达180亿元,每年上缴税额达10亿元,县财政新增资源经济收入达4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采矿权出让。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并以我县近年出让的桂圩镇冲旺岭矿区、元珠矿区作为参考,采用以点带面的方式在未来三年持续出让具备开发价值的各类矿山,其中计划2024年出让桂圩镇观蕉坑矿区、南江口镇天堂矿区、平罗二坑矿区;2025年出让平台镇埇林界矿区、大鸡笼矿区,东坝镇双凤村蚊仔坑白云岩矿区、南江口镇担水尾矿区、庙后坑矿区。2026年出让连滩镇天花塘石灰岩矿区,南江口镇东坑矿区等,同时做好2024至2026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按年度制定矿业权出让计划建议方案,优化矿业开发布局,持续推动郁南县资源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采矿权竞得人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坚持“边开采、边复绿、边治理、边复垦”,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并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积极推进“智慧矿山”建设,并在投产后2年内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三)推进矿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对成功出让采矿权的矿山,根据其矿区的《开发利用方案》拟定侧加工区选址,在县委、县政府统一规划下做好运输廊道、精加工区以及运输码头的选址规划以及用地报批等工作,争取在采矿权证办理后2年内投产。

  (四)创新机制,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完善的矿山监管制度,强化规范型制度建设,增强办公的透明度,强化约束型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加大督察督办工作力度,定期考评,及时整改,为矿山企业安全有序开采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

  (五)以治理整顿为重点,强化矿产资源执法力度。深入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矿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对重要矿种和重要矿产地的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力度,重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滥挖乱采等违法行为,确保矿业秩序进一步向好。  

  (六)开展重点矿产资源与基础地质矿产勘查。扎实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摸清我县金属矿以及稀土等重要矿产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分布情况,制定下阶段矿产资源战略规划为完善产业政策、 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四、产业发展目标年度分解计划。

  年度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2024年

 上半年

  1.拟定2024年度采矿权出让计划;

  2.挂牌公示出让桂圩镇观蕉坑矿区;

  3.挂牌出让南江口镇天堂山矿区;

  4.完成桂圩镇元珠矿区基础设施规划工作。

 下半年

  1.谋划出让平罗二坑矿区采矿权,桂圩镇观蕉坑矿区,南江口镇天堂山签订出让合同及收缴出让收益;

  2.开展平台镇埇林界矿区,东坝镇双凤村蚊仔坑、南江口镇担水尾、庙后坑等矿区的出让前期工作;

  3.开展全县矿产勘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县矿山储量数据分析工作;

  4.开展桂圩镇元珠矿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2025年

 上半年

  1.冲旺岭矿区完成矿山主体、长胶廊道、精加工区以及建城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砂石骨料开展试产工作;

  2.成功出让平台镇埇林界、大鸡笼矿区、东坝镇双凤村蚊仔坑、南江口镇担水尾等矿区、庙后坑矿区等。

  3.对建城码头进行升级改造,由5个

  2000吨级泊位升级为15个3000吨级泊位;

  4.完成桂圩镇观蕉坑矿区、南江口镇天堂山矿区基础设施规划工作。

 下半年

  1.完成桂圩镇元珠矿区基础设施建设,砂石骨料开展试产工作;

  2.开展连滩镇天花塘石灰岩矿区,南江口镇东坑矿区等出让前期工作。

2026年

 上半年

  1.建设完成郁南县绿色建材产业园,桂圩镇冲旺岭、观蕉坑等园区正式投产;

  2.谋划出让连滩镇天花塘,南江口镇东坑等矿区,并开展后续规划工作。

 下半年

  全县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积极推进“智慧矿山”建设,投产后2年内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备注

  以上工作计划按照市、县政府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及实际情况为准。

  五、目标任务分解表

  (一)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事务。协调处置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包括:筹备召开有关工作会议,按照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的矿产资源处置项目,指定专人协助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形成“净矿”,办理出让相关手续等,督查跟踪汇总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宣传工作。(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二)开展矿区土地流转工作。负责矿区范围前期摸排、补偿款登记确认、征租地协议书的签订等工作,做好项目推进中所需经费的协调、划拨落实等工作,把关土地流转工作中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拟定合同协议,化解土地、山林的纠纷,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排查化解土地流转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等。(牵头单位:平台、桂圩、东坝、连滩、南江口镇;配合单位: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信访局)

  (三)做好矿区项目洽谈与保障工作。对接投资企业,草拟投资合作协议、确定项目合作方式、组建项目运营公司、确立企业占股比例等,落实各专班所需工作经费,做好土地流转各项工作所需经费的预算,及时调度划拨资金,盘点、复核各项收支经费等。(牵头单位:县国资中心,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四)做好矿区规划与出让申报工作。做好相关矿区规划,拟定矿区选址,明确矿区范围,做好矿区地质详查、编制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编制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等出让前期工作,办理出让相关手续,做好拟开采矿区、运输道路、加工堆放场地的用地林地手续申报工作,统筹指导做好矿山开采,发展下游产业,延伸产业链条。(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

  (五)规划建设矿区基础配套设施。

  1.码头规划建设工作。负责码头及其设施规划选址,落实征(租)地范围,明确码头岸线规划编制以及建设主体,组织测绘地形图以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好码头建设申报手续以及码头及其设施征(租)地工作,保护码头及其设施沿线文物。(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郁南分局、县国资中心、郁南供电局,都城、平台、桂圩、建城、东坝、连滩、南江口镇)

  2.廊道规划建设工作。规划建设廊道线路,落实征(租)地范围,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好廊道建设申报手续以及征(租)地工作,做好廊道沿线文物保护工作。(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林业局、郁南县水务局、云浮市生态环境局郁南分局,都城、平台、桂圩、建城、东坝、连滩、南江口镇)

  3.绿色建材产业园规划建设工作。调整郁南县建城镇罗旁片区(绿色建材产业园)规划建设方案,抓好产业园区项目的招商引资、扩大对外经济交流合作工作,按程序审核投资项目,做好整体规划、征租地以及向上级申报规模及指标等工作,指导建设单位规划产业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林业局、县国资中心、县产业园区管委会、郁南供电局,都城、平台桂圩、东坝、连滩、南江口镇)

  六、重点项目建设清单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位置

  所属

  矿区

  建设规模

  建设单位

计划建成时间

  备注

广东省郁南县桂圩镇冲旺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变质砂岩矿项目

  174亿

  桂圩镇

  冲旺岭矿区

  矿山花岗岩和变质砂岩的开采规模2000万立方米/年,主产品设计生产能力5420万吨/年。

  中电建(云浮)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3月


广东省郁南县桂圩镇元珠矿区建筑用花岗岩、变质砂岩矿项目

  55.17亿

  桂圩镇

  元珠矿区

  矿山花岗岩和变质砂岩的开采规模1000万立方米/年,设计生产能力2625万吨/年;

  中铁南方(云浮)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2027年2月


云浮市郁南县绿色建材先进制造生产项目

  31.74亿

  建城镇

  冲旺岭矿区

  建设年加工能力5500万吨砂石骨料的加工基地和年产50万立方米PC构件的生产基地,配套建设技术中心、实验中心等。

  中电建(云浮)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3月


郁南县冲旺岭至罗旁长胶廊道物流枢纽系统

  19.5亿

  桂圩镇、建城镇

  冲旺岭矿区

  建设长约21公里,宽8.5至10米的长胶廊道枢纽系统,主要设备为两条长距离胶带输送机、转运站、配电系统、通风系统等

  中电建(云浮)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3月


云浮港都城港区建城通用码头一期工程

  9.99亿

  建城镇

  冲旺岭矿区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个2000吨级通用泊位,工程配置5 台2500t/h的移动式装船机,设计年吞吐量约2000万吨。岸线总长500m,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候工楼、变电所、泵房、转运站等生产辅助建筑物。

  中电建(云浮)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3月


中铁南方(云浮)郁南县绿色建材先进制造业生产项目

  16.24亿

  都城镇

  元珠矿区

  设计生产能力2625万吨/年,主要产品有建筑用砂石 骨料、机制砂等,主要设备有圆锥破碎机、棒磨机、振动筛、洗砂机等,主要建筑物有办公楼、厂房等, 配套建设其他公共辅助设施。

  中铁南方(云浮)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2026年12月


中铁南方(云浮)郁南县元珠至新灶口长胶廊道物流枢纽系统项目

  29.55亿

  都城镇

  元珠矿区

  包含元珠矿区至码头的长胶廊道和矿区侧中碎加工区,廊道设计运输能力2625万吨/年,廊道总长约16公里,廊道框架宽约5米、高约3米,主要建筑物有厂房、办公楼等。配套建设转运站、 配电系统和通风照明系统等公共辅助设施。

  中铁南方(云浮)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2026年12月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县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以“一盘棋”思想为合力,研究谋划我县矿山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和布局,统筹重大资源,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多措并举,稳步推进项目工作进程,真正推动项目出成效。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镇、各部门要把矿产资源绿色发展作为全面推进我县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整合资金、用地、用林、人才等多元要素投入矿区规划建设。积极向省、市争取采矿山出让指标、用地指标(包括矿区、加工区、道路)、用林指标(矿区、加工区、廊道)以及码头、廊道建设、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和生态公益林调整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三)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政策支持,落实省、市级财政绿色矿业发展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协调推进绿色矿业发展。针对各矿山实际情况,实施“一矿一策”,同时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2号)有关要求,各拟设矿区采矿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外地企业,并确保矿山企业必须落地落户,发挥效益。加大建筑石料开发的统筹规划和设计力度,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四)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挥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绿色矿业发展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矿产资源绿色发展工作的积极性。

  (五)强化监管力度。按照保护与开发并举、整治与整合并重、监管与保障并行的原则,强化矿产资源监督管理。重点监管问题矿山企业,督促问题整改,及时对违规矿山企业开展惩戒。加强对露天矿山监控,做到露天矿山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矿山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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