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府办函〔2025〕69号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郁南肉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
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第二批广东省地理标志培育产品名单的通知》(粤市监知保〔2024〕515号)精神,“郁南肉桂”已于2024年11月被列入第二批广东省地理标志培育产品名单。郁南肉桂作为我县特色优势产品,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独特的品质优势,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提升其品牌价值、促进产业发展意义重大。为扎实推进“郁南肉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成立“郁南肉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何 毅(县委常委)
副组长:潘锦钦(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陆军泉(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姚金荣(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朱展聪(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林向阳(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谢灿成(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伟才(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谢美洲(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丘敏芳(县档案馆馆长、县地方志办主任)
黄永学(都城镇三级主任科员)
叶振洲(平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谢志华(桂圩镇副镇长)
赵宛伶(通门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剑伦(建城镇副镇长)
聂少杰(宝珠镇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傅文涛(大方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谢展霞(千官镇副镇长)
阮勇华(大湾镇副镇长)
郭子杰(河口镇副镇长、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陈锦兰(宋桂镇副镇长)
杨柳娟(东坝镇副镇长)
谢灿标(连滩镇副镇长)
潘河生(历洞镇副镇长)
何智江(南江口镇副镇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郁南肉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的日常工作,由朱展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有关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
二、单位职责
(一)各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郁南肉桂的种植面积、产量、种植户数量等基础信息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建立详细档案。积极动员当地肉桂种植户、合作社及相关企业参与申报工作,协助收集种植过程中的传统技艺、管理模式等信息。配合工作专班及其他部门开展实地调研、数据核实等工作,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涉及本镇的具体问题。
(二)县市场监管局要梳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在商标管理、质量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工作专班及相关单位提供专业解读和指导。对当前郁南肉桂的市场流通情况、销售渠道、品牌使用现状等进行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审核申报材料中涉及产品质量、商标使用等内容的合规性,参与实地核查,监督检查肉桂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控制情况。获批成功后,加强对“郁南肉桂”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监管,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积极维护市场秩序。
(三)县委宣传部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制定针对郁南肉桂的宣传计划。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郁南肉桂的历史渊源、独特品质、产业优势及申报国家地理标志的重要意义。挖掘郁南肉桂相关的文化故事、民间传说等,制作宣传资料,提升其文化附加值和社会关注度。在申报过程中及获批后,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扩大郁南肉桂的品牌影响力。
(四)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郁南肉桂的生长环境(如土壤、气候、水文等)、生产技术、品质特征等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研究其独特品质与生长环境的关联性。制定郁南肉桂种植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指导种植户科学种植,保障产品品质稳定。收集郁南肉桂的种植技术、产量数据、经济效益等资料,撰写申报材料中涉及农业种植方面的内容,协助工作专班完成材料整合与上报。
(五)县林业局要对郁南肉桂的品种特性、生长周期、培育技术等进行系统研究,提供品种鉴定相关资料。调查郁南肉桂种植区域的林业资源状况,分析其与当地生态环境的关系。参与制定郁南肉桂种植的生态保护措施,确保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收集林业方面与郁南肉桂的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的信息,配合工作专班做好申报材料的撰写和整理工作。
(六)县档案馆(县地方志办)要积极配合工作专班的工作,要全面梳理馆藏资料,按照申报的要求查找与郁南肉桂相关的历史文献、记载、图片、影像等档案资料,重点包括不同历史时期的种植记载、贸易记录、传统加工工艺等。对找到的资料进行整理、鉴定,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为申报材料提供有力的历史依据支撑。
(七)县卫生健康局要依托在中医药领域的专业积累,为郁南肉桂地理标志申报工作提供专业支撑。梳理中医药典籍、历代医案中关于郁南肉桂药用价值、炮制工艺、道地属性的记载,提供历史渊源和药用特性方面的资料,丰富申报材料的文化与药用内涵。指导规范郁南肉桂在中药炮制、配方使用等环节的传统技艺,整理形成标准化流程,作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中“特定质量”的重要依据。在实地核查阶段,向审批部门介绍郁南肉桂在中医药临床应用、养生保健等方面的价值,增强其地理标志的独特性说服力。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