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府征告字〔2026〕第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郁南县2025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2)〔2026〕1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建设活动需要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郁南县东坝镇大坪村炮尾经济合作社,桂圩镇罗顺村第七经济合作社,桂圩村龙岗经济合作社,河口镇龙溪村龙溪经济合作社,建城镇附城村东街经济合作社,历洞镇历洞村庙角经济合作社,千官镇千官村桥贰经济合作社(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郁南县东坝镇大坪村炮尾经济合作社,桂圩镇罗顺村第七经济合作社,桂圩村龙岗经济合作社,河口镇龙溪村龙溪经济合作社,建城镇附城村东街经济合作社,历洞镇历洞村庙角经济合作社,千官镇千官村桥贰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0611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13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郁南县2025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2)〔2026〕1号)向郁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郁南县2025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郁南县2025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3.郁南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4.听证告知书(关于郁南县2025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郁南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
郁南县2025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pdf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郁南县2025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听证告知书(关于郁南县2025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pdf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2202000109